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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16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168人公告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结合招聘空缺岗位情况,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1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共45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168名。其中高中8名,乡镇初中56名,县直小学20名,乡镇小学84名。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
  (1)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2)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2020年8月20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  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的,可提供相关测试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职在编或拟聘用人员
  (1)属巴马瑶族自治县在职在编的教师(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特岗教师);
  (2)参加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含选岗后放弃人员);
  (3)参加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含面试后放弃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  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7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幼教及特教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有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按以上序号排列成册。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和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考生务必当场核实清楚,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要求扫码进入QQ工作群。
  四、组织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1.高中、初中、小学(除乡镇语文、数学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比例(含1:5)的岗位,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超过1:5的需参加专业测试,最终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乡镇小学语文、数学(不含县直语文、数学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超过1:3的需参加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加入的QQ工作群发布通知,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在面试前,通过QQ工作群的方式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时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如进入体检考察排名末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的,由主考官组织现场加试。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审批和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乡镇中小学教师缺额情况进行统筹派遣到学校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任资格。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二)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人员(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七、享受优惠待遇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实施方案》(巴办发〔2019〕113号)和《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 》(巴办发〔2017〕64 号)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住房和生活补贴。
  八、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 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21774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78-6212078。
  附件:1.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1.xls
  2.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xls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3.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16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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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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