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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溆浦县2020招聘员额制教职工5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溆浦县2020招聘员额制教职工522人公告

  为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溆浦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员额管理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2名员额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员额制教职工岗位522个,具体为:

  1、普通高中教师35名;

  2、职业中专教师32名,其中基础课教师17名、专业课教师15名;

  3、初中教师110名;

  4、小学教师150名;

  5、小学综合(小学教学点)教师40名;

  6、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名;

  7、初中财务人员2名,小学财务人员1名;

  8、幼儿园教职工150名,其中幼儿教师100名(城区、农村各50名),保育员5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198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出生。

  5、普通话: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岗位的暂不做要求。

  6、教师资格证: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职工招聘,实施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但须书面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

  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岗位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暂不做要求,但须书面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8、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职中基础课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职中专业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汽车检测与维修、烹饪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但需要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2)专业要求为岗位所需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中同一级学科内的专业或相近专业。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4、报考小学教师(教学点)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学点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小学教学点该项不做要求。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

  6、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心理健康教育类。

  7、报考财务人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中学财务岗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财务岗位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或获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8、报考保育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9、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0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程序及方法

  1、发布信息

  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xp.gov.cn/)、红网溆浦站(https://xupu.rednet.cn/)及湖南人事招考网等(http:// www.zrpta.com)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8日- 7月31日晚上24:00时。

  ②报名方式:

  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③报名要求:

  第一、报考人员在2020年7月28日- 7月31日晚上24:00时前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学段学科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成绩高低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定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考试后、体检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第三、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报考人员需在考前14天、考前3天两次将本人健康码及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发送到643034461@qq.com邮箱;来自中高风险区考生,考前3天还须发送本人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的照片。

  其他报名要求:

  其一、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其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其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其四、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请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核减招聘计划。

  其五、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9日上午9:00至8月11日开考前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考试

  笔试及面试,分别占总分的60%、40%。

  ①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8月11日(星期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长沙市区,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采取合卷形式,100分制计分,各类型笔试专业知识分别是: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基础课、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该学段 (该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的,为小学教育教学必备的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且语文、数学分值比重各占专业知识的50%。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财务岗位的,为该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个人能力。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从事幼儿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报考保育员岗位的,从事幼儿保育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个人能力。

  参考凭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盖有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卫生防疫部门业务公章的考前14天去向及体温检测情况表及自备的口罩。

  笔试成绩查询:8月17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相应的中介机构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8月17日-8月18日18: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②面试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5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当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当学历又相同时,教师资格证层次高者优先;当教师资格证层次再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下同。

  时间:8月25日上午6:30-面试结束

  地点:长沙市区,详细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形式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五项全能+特长展示,其他岗位为说课。其中:

  所有音体美学科岗位须增加专业素质测试;保育员、财务人员、心理健康教育须增加实际操作。

  5、资格审查

  时间: 9月1日— 9月3日18:00分止(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分值折合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出现并列名次时,方法同上。

  当报考保育员岗位的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且未入围的考生,在自愿书面申请放弃幼儿教师岗位递补的前提下,可按上述办法调剂到保育员岗位,直到保育员岗位满额为止。

  具体安排:

  A、9月1日:报考高中、职中、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及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

  B、9月2日:报考小学、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的考生。

  C、9月3日:报考幼儿园教职工岗位的考生。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书面承诺书(按公告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考生);

  B、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及原单位所在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体检

  ①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有关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②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③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④体检时间:9月7日上午6:30到县教育局集中。

  7、考核(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考核(察)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考核(察)程序的考生,需及时提交本人档案,便于审查。

  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8、公示

  由教育局、人社局对考核(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的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9、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考生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依次公开择岗。当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形式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10、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县委编办备案。县人社、县财政根据县委编办备案通知单办理备案和工资审批、发放等手续。首次合同期5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后,须在录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异动。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清退,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相关文件,受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分别于2020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符合报考岗位的毕业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财务岗位的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按承诺的时间提供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11、待遇

  其待遇与在编教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年度一次性绩效奖励,同级财政预算列支;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保,政策规定的其他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补助、慰问项目,与公办教师同渠道、同标准。办理退休手续时仍为员额制身份,在享受企业社保待遇同时,参照在编退休教职工同等享受各项奖励项目、改革性项目和慰问项目。企业社保由单位缴纳部分与公办教师同渠道,由同级财政补足;转正定级、岗位管理、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等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办理。

  四、其他

  我县员额制教职工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所有相关信息发布,只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的变动通知为准,且变动信息提前3天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45-3331355(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5-332377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此招聘公告解释权最终归属溆浦县公开招聘员额制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0年溆浦县员额制教职工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0年溆浦县员额制教职工招聘岗位明细表

附件3:承诺书(样式)

附件4:考生考前14天去向及体温情况表

溆浦县2020公开招聘员额制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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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宁市辽阳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辽宁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2024届毕业生,且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辽宁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下同)。

2.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2024届毕业生;或具备研究生学历2022-2024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音体美教师岗位引进范围扩展到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体美专业院校名单详见附件4)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10:30至5月22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xjygkzp@126.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024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2024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辽阳县教育局:0419-7575915

辽阳县人社局:0419-7777132  

 附件1: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4:音体美专业相关高等院校名单.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的精神,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详见附件1)。

(一)报考岗位代码S01-S05的考生,报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1994年5月1日(含,下同)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相应学位,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并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及研究生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

3.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同时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4.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资格认定) 。

5.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二)报考岗位代码S06-S12的考生,报考对象为社会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无锡市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后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学历,除S12岗位以外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

3.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非在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过养老金。

5.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资格认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学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

http://zsbm.wxmbkj.cn

(2)报名及相关资料提交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5月29日16:00。

(3)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5月27日13:00至2024年5月30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不退还报名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4)缴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5)考生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的9:00-16:00

(6)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的9:00-17:00

2.网上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白底,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4)大学以来在校和工作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发表论文(限3篇)、教学骨干及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6)报考S06-S12岗位,任教期间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学校工作证明及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金缴纳明细,任教期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限5项);

(7)承诺书(附件2)。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办理退款手续,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00—11: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惠山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

(二)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三个环节,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免学科专业知识笔试,但须加考专业技能;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1)报考S01-S03、S06-S08岗位:教育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0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下同)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如不满1:10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下同)。

(2)报考S04-S05、S09-S12岗位:教育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15%;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的人员,如不满1: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专业技能加试:

报考S04-S05、S09-S12岗位: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15%;以笔试成绩(15%)+专业技能加试成绩(15%)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如不满1:10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3.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评分+面谈):

考生报名材料和面谈表现将作为适岗综合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30%;以笔试成绩(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或笔试成绩(15%)+专业技能成绩(15%)+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面试: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40%。

5.总成绩计算办法:

S01-S03、S06-S0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

S04-S05、S09-S1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专业技能成绩(15%)+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所有考试事项、时间、地点均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在适岗能力评价时,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及地点另行通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由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无锡市惠山区委编办、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用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取得录用资格的考生在2024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提供各类相关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机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的调配,且服务必须满5周年。

三、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公布:

惠山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hsjy.net

五、咨询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3592406、83592407(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0510-8359240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七、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承诺书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湖南省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来啦!

1.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哪些教师资格种类?

答:衡阳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2.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时间如何安排?

答:(1)网报和佐证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6月21日17:00;

(2)体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18日(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市区认定机构的具体时间安排见其公告。

3.我已网报成功并按公告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还需要到现场办理吗?

答: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试行全程网办的创新形式,无需到现场办理,现场不再受理材料。

4.我户口不在衡阳市,没有衡阳市的居住证请问能在衡阳市认定教师资格证吗?

答:衡阳的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这三项中您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在衡阳进行认定。

5.我虽然没有衡阳户口,但我有衡阳房子,可以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不能。

6.我有衡阳的居住证受理凭证可以代替居住证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不行,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居住证是一张公安部门办理类似身份证的卡片)。

7.已经网上申报,如不能在衡阳认定我该怎么办?

答:如不符合要求,建议您修改网报信息,重新选择认定机构,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8.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的时候出问题了怎么办?

答: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咨询010-56761296进行咨询。

9.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以按衡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进行网上办理吗? 

答:需按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进行办理,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0.为什么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答:申请人无需担心,所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报名后的状态均为“网报待确认”,请于6月21日前上传公告要求的佐证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5月20日—6月18日)到指定医院体检,6月25日—7月5日本认定机构会进行佐证材料审查,在这之前报名状态会一直保持“网报待确认”状态。

11.如何了解办理进程?

答:受理审查期间(6月25日—7月5日),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受理审查结束(7月5日结束),经公安部门查询犯罪记录后,本认定机构将通过了网上审查人员的名单在“衡阳教育信息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最终结果名单。

12.请问衡阳市本级的指定体检医院有哪些?如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能通过审查吗?

答:请登录衡阳市教育局官网查看认定公告,公告中有指定医院。(如果在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指定体检医院为衡阳华程医院和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的,将不能通过审查。

13.我前段时间刚做了招聘体检,请问能代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吗?

答:不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与招聘体检、公务员体检等标准不一致,且体检表由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制定,体检结果需存档,故此需专门进行体检,不得以其他体检结果进行替代。

14.我需要自己拿体检结果上传到佐证材料中吗?

答:不需要,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不需要上传。

15.我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普通话证书遗失情况下,网上能够查询的,可以提供查询成绩截图,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16.我因改名造成考试合格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答:您可向给您颁发考试合格证的当地考试院申请进行姓名变更。

17.请问我什么时候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到哪里进行领取?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第一批次受理期限终止时间为7月5日,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出证书,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领证方式根据申请人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如果选择自取,则需关注衡阳教育信息网到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如果选择邮寄则由衡阳市教育局免费邮寄到申请人网报填写的地址。

18.我因毕业找工作等原因不确定自己的住址,无法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怎么办?

答:您可填报住址相对固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每个申请人仅一次免费邮寄机会,如因地址填报不详无法寄出邮件或地址有误,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退回邮件,需由申请人本人现场领取。备注:本问题解答有关教师资格证免费邮寄相关政策仅限于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是否免费邮寄详见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内蒙古阿拉善额济纳旗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额济纳旗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额济纳旗的人员。
(二)持有额济纳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旗外户籍人员。
(三)驻额济纳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7月2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选择认定机构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483-6521261)
2.认定权限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认定权限为:幼儿园、小学、初级教师资格。
3.网报时间
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20日  9: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四楼409室。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并用档案袋装好交确认现场教师。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额济纳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7月22日前,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额济纳旗党群服务中心409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西咸新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咸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33350550

地址:沣西新城龙台观路831号(世纪大道启迪会展中心向南500米路南)西咸新区中心医院。

乘车路线:公交1080路、364路、1062路、7路、1064路沣西实验学校站。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33280099

地址:咸阳市毕塬路10号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工合楼四楼健康体检中心。

乘车路线:咸阳市内乘23路,15路第一人民医院站。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5日—6月23日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体检标准

2024年西咸新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同时,符合西咸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2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应在网报成功后再进行体检,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家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体检前请认真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字。

(五)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请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提前和体检医院预约。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集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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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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