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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2020事业单位招聘894人公告(教师岗334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玉溪2020事业单位招聘894人公告(教师岗334人)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玉溪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岗位表中有其他年龄限制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20年8月3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已进入公示环节人员。

  8.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玉溪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8∶00至8月5日23∶00。报名结束后至8月6日15∶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免笔试岗位不需交费)→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8月7日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状态为成功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人才网联系(电话:0877-2021656),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请注意避开网络拥堵高峰时段,合理安排时间,以便顺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部分岗位由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考生信息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不分类别,满分100分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玉溪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0日内公布。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参加该岗位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进行一轮递补。若递补后仍有空缺,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通知并组织实施。

  (五)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等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2,且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仅针对本岗位已经完成全部考试环节考生)。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仅针对本岗位已经完成全部考试环节考生)。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重要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玉溪人才网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在参加各环节考试前,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五、报名咨询电话

  (一)玉溪市人事考试院:0877-2021656

  (二)市直各单位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0877-2991922

  玉溪日报社:0877—2052161

  玉溪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0877-2018896

  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0877-6563796

  玉溪市农业技术推广站:0877-2039143

  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877-2072301

  元江县投资审计中心:0877-6011576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0877-7023540

  玉溪市专用通信局:0877-2029661

  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0877-2292000

  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统计中心: 0877-2012665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0877-2037380

  玉溪市档案馆:0877-2025530

  玉溪市第一幼儿园:0877-2032662

  玉溪市农业科学院:0877-2066427

  玉溪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0877-2068763

  玉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0877-2017058

  玉溪市生产力促进中心:0877-2027028

  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0877-2056963

  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0877-2039140

  玉溪市应急救援与安全服务中心:0877-2697144

  玉溪市中医医院:0877-2079572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0877-8885175

  中共玉溪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建服务中心: 0877-2022549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0877-2022750

  玉溪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0877-6571646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0877-2026804

  玉溪技师学院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0877-2041218,18987720028,18987720027

  玉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0877-2077613

  玉溪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0877-2077620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0877-6130669

  玉溪市儿童医院:0877-2069091

  玉溪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0877-2071261

  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15637、2026289

  玉溪市人民医院:0877-2036632

  玉溪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0877-2025592

  玉溪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0877-2685018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0877-2018907

  玉溪体育运动学校:0877-2050924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0877-6988056

  玉溪市法官培训中心:0877-2616058

  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0877-2037428

  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0877-2023475

  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0877-2681426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0877-2021656

  玉溪广播电视台:0877-2060202

  (三) 各县(市、区)

  红塔区:0877-2015823(教体系统)、0877-2025135(其它岗位)

  江川区:0877-8012796(人社局)、0877-8011829(教体局)、0877-8015056(卫健局)

  通海县:0877-3029122

  澄江市:15758030851

  华宁县:0877-5011289(人社局)、0877-5011263(教体局)、0877-5019059(卫健局)

  易门县:0877-4961216

  峨山县:0877-4014985

  新平县:0877-7015696(人社局)、0877-7011259(教体局)、0877-7024402、0877-7010242(卫健局)

  元江县:0877-6553278(人社局)、0877-6012434(教体局)、0877-6292056(卫健局)

  (四)监督电话

  市  直: 0877-2013957

  红塔区: 0877-2012618、2025308

  江川区: 0877-8011802

  通海县: 0877-3012668

  澄江市: 0877-6916111

  华宁县: 0877-5080107

  易门县: 0877-4960157

  峨山县: 0877-4011214

  新平县: 0877-7011126

  元江县: 0877-6515447

附件:

云南玉溪2020事业单位招聘894人公告(教师岗334人)1.玉溪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云南玉溪2020事业单位招聘894人公告(教师岗334人)2.玉溪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云南玉溪2020事业单位招聘894人公告(教师岗334人)3.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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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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