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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招聘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招聘40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岗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院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学院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信息技术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单位(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座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占地面积498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6000平方米。学院拥有国家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4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专业3个,国家级优质校骨干专业5个。专业分布覆盖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5G通信与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数字创意设计、现代智能管理服务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我院本次拟招聘专业教师、实训教师、公共课教师、思政课教师及辅导员共40人。其中:经济类、管理类、计算机科学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艺术设计、影视(艺术)与传播类专业教师20人;计算机科学类、艺术设计专业实训教师4人;公共课教师3人;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思政课教师1人;辅导员1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规定;
  6.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4年8月5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的;
  7.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的。
  四、报名
  (一)信息发布时间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20年7月27日—8月4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huan.com/)、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edu.cn/)和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8月5日9:00—8月10日17:00
  报名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缴纳考试服务费45元/科。
  报名缴费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基本要求:符合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符合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报名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
  五、心理素质测评、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笔试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后直接进入面试。(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
  报考人员需进行笔试,报考电子与通信技术系、计算机与软件技术系、数学艺术系、公共教学部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报考学生处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9:00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9月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并打印)、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国家运动等级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相关学生管理经验需提供学校证明材料等岗位要求的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将不予退还)。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审核合格者,请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以报考实有人数直接进入到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环节,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核定;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核定,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总成绩。应聘者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学院择优录取。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用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 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以上内容调整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考生,请考生关注。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15
  联系人:李巍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
  联系人:王震
  主管部门监督邮箱:zhonghuanrc@163.com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687836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陈子政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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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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