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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洛龙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经洛龙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83名(全供事业编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在洛龙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由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83名,岗位明细详见《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90年8月1日及以后至2002年8月1日以前);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出生年月:1985年8月1日及以后至  2002年8月1日以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现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等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涉及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要求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ll.exam-100.com/

  2.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2020年8月13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4.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2020年8月13日17:30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微信或支付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 — 2020年8月29日9:0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考生按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7.报考者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洛龙区教育体育局0379-65258060。 

  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人员报考,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10日09:00至 8月13日16:00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下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至exam100@126.com邮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家庭低保证及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发送或错误发送的,视为放弃免交考务费。

  9.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历任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2)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笔试原始成绩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8)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址http://ll.exam-100.com/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职位分A、B序列的,按相应序列分别进行成绩排序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准考证

  ③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因疫情影响暂时提供不了毕业证等学历证明的,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⑤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⑥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

  (4)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2.面试办法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学段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示”专栏公示。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总成绩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示”专栏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体检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2.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考试时间变化,洛龙区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及时查看。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303725850  15517552702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258060  65156602

  监督电话:0379—63255573

  附件:

  1.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

  2.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1.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pdf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2.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6.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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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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