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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洛龙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经洛龙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83名(全供事业编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在洛龙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由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83名,岗位明细详见《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90年8月1日及以后至2002年8月1日以前);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出生年月:1985年8月1日及以后至  2002年8月1日以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现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等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涉及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要求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ll.exam-100.com/

  2.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2020年8月13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4.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2020年8月13日17:30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微信或支付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 — 2020年8月29日9:0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考生按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7.报考者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洛龙区教育体育局0379-65258060。 

  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人员报考,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10日09:00至 8月13日16:00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下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至exam100@126.com邮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家庭低保证及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发送或错误发送的,视为放弃免交考务费。

  9.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历任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2)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笔试原始成绩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8)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址http://ll.exam-100.com/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职位分A、B序列的,按相应序列分别进行成绩排序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准考证

  ③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因疫情影响暂时提供不了毕业证等学历证明的,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⑤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⑥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

  (4)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2.面试办法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学段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则该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示”专栏公示。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总成绩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公示”专栏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体检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2.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考试时间变化,洛龙区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及时查看。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303725850  15517552702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258060  65156602

  监督电话:0379—63255573

  附件:

  1.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

  2.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1.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pdf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2.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

  河南洛龙区2020招聘小学教师83人公告附件6.2020年洛龙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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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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