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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招聘517人公告(教师岗12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招聘517人公告(教师岗1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省直39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14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17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99名(岗位序号:1号-269号),招聘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8月3日08:30—8月6日14:00。
  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点击左上方“考生由此进入”后选择“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详细阅读《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后点击“同意”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仔细阅读《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和《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考生注册。注册时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准确填写本人当前使用的手机号码并保证手机开机且可以正常接收短信验证码,使用智能手机的考生请将手机的智能拦截功能关闭(或更换非智能手机),准确填写收到的验证码,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在注册成功后将无法进行更改,请考生务必填写自己长期使用的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后期的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环节。
  第二步,选择部门岗位。根据事先查询好的报考部门和报考岗位,选择报考岗位,然后点击“报考此岗位”,未选择岗位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考生基本信息分为考生注册信息栏、自然信息栏、院校(证书)信息栏、在职信息栏、个人简历及特长信息栏、联系地址及方式信息栏、其他信息栏和电话联系方式8个部分。
  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考生报名时,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时如需同时上传多个证书(材料)的,须将多个证书(材料)制成(拍成)一张图片。电子图片要求:jpg格式,大小200KB-1000KB以内,图片要清晰、完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考生选择合适的电子照片,标准为近期(6个月内)免冠蓝底证件照(正面二寸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5-50K。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信息提交成功后,考试主管部门将对考生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后招聘部门将根据考生在网上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和岗位信息进行报考条件资格审核,未上传照片或照片审核未通过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序号、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8月3日08:30—8月6日18:00。
  1.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在“岗位审核结果”中查询审核进度。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先点击“取消报名”,再点击“填写基本信息”修改完善所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后,继续报考此岗位,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出仲裁,仲裁截止时间为8月6日19:00。考生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仲裁不合格、因时间不足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 报名资格审查和仲裁结果查询截止时间均为8月6日20: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联系。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8月3日08:30—8月7日10: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考生提交订单并缴费后,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如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结果”界面显示“您已经缴费成功”字样,则完成缴费。
  只有资格审核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且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请考生及时查看自己的审核和缴费状态。如果考生出现重复缴费的情况,易宝支付将在报名全部结束后将考试费原路退回到支付账户,请及时查询账户余额。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遇到疑问,可以拨打易宝支付7×24小时客服专线:4001-500-8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9月11日08:30—9月19日09:30。
  考生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体能测评。
  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次数为:

男子组项目 标 准 次数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 2
1000米跑 ≤4′25″ ≤4′35″ 1
纵跳摸高 ≥265厘米 ≤ 3
 
女子组项目 标 准 次数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 2
800米跑 ≤4′20″ ≤4′30″ 1
纵跳摸高 ≥230厘米 ≤ 3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①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
  ③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④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⑤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⑥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8月份,即到2020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20年9月19日09:00—11:00(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11日08:30—16:00,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13室,联系电话:0431—88690586),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8月25日后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4)。笔试成绩于2020年9月26日后,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除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不含其附属医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外,其余招聘单位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高校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高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不含其附属医院)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其余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0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咨询电话”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2846(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
  0431—88792540(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干部处);
  0431—88904136(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干部处);
  0431—80533946(中共吉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0431—88553729(吉林省档案馆人事处);
  0431—88904280(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431—88904592(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8905718(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0431—88904876(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
  0431—82098137(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
  0431—89152086(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0431—82750330(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干部警务处);
  0431—88550593(吉林省财政厅人事处);
  0431—8869783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431—89963095(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431—84994058(吉林省水利厅人事处);
  0431—88906455(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0431—85630609(吉林省商务厅人事处);
  0431—85614180(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431—88905568(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0761058(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0431—85096310(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431—88905696(吉林省外事办公室人事处);
  0431—8289215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人事处);
  0431—88556667(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0431—85816280(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0431—88616833(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0431—81766366(吉林省统计局人事处);
  0431—88582289(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0431—82095885(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处);
  0431—88626602(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0431—8890686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人事处);
  0431—81763377(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431—85664642(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0431—85876647(共青团吉林省委组织部);
  0431—85688740(吉林省作家协会人事处);
  0431—88600650(吉林日报社人事处);
  0431—87600129(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
  (二)报名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
  0431—85861367(网上报名期间拨打)。
  (三)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1号);
  附件2: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3: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附件4: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吉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档案馆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作家协会
吉林日报社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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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遂昌县2024年上半年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全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举措,打造“学在遂昌”品牌,大力引进集聚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全力推进教育提质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遂昌县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定于2024年5月25日组织我县教育系统(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名,其中:遂昌中学化学、政治、地理教师各1名;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政治、历史教师各1名;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1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

1.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引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在该招聘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6.身体健康;

7.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引进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10:00—13:00到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相应用人单位展位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外: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在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后即到指定地点考试。

采用上课、面谈相结合方式。

①上课(占总成绩的80%)。上课内容由评委从教学大纲内抽取,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谈(占总成绩的20%)。面谈注重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上课成绩×80%+面谈成绩×20%。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确定后当天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引进对象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

3.本次招聘引进的教师为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外,符合条件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未满5年服务期提前离职的,需按比例退还享受政策奖励。

本次招引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0578-8179019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8165

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5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纪委0578-8178016

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xlsx

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浙江省瑞安中学2024面向社会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2024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 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8〕15 号)要求,现就我县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象山县户籍或象山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8:30-17:00现场报名。

2.地点:象山县教育局305室。

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明》)、《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象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为公费师范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就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面试地点:象山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10周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出象山县教育系统的申请。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4-65722642、0574- 65768781(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西柳州市柳江中学2024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对教育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对象: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附成绩单);(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个人简历。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4.报考条件咨询:0772-2488116(时间: 9:00-12:00,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依据公告相关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持《笔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3.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4.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 :3开考比例的,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2开考。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20分钟后,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于现场公布。每个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该科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并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6.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笔试开始,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

专业技能面试(学科试讲),包括备考、试讲。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0分钟。

面试分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凡不提供身份证或提供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现场公布。并同步公示于”柳州市柳江中学”微信公众号

(六)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

(七)体检聘用

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核对象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以招聘现场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488116

附件:

1.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3年版)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2024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人公告

  为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支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振兴乡村教育,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4-2025学年度,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

  二、支教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

  三、招募人数及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共招募支教志愿者8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南宁市范围内公办学校优秀中学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二)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团队意识,热爱学生,能够服从江南区教育局的指导、督导,善于与人沟通合作,维护团队融洽的人际关系。

  (四)符合招募岗位要求。

  五、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附件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nsjnqzj@163.com(材料包括可编辑版文档及PDF版文件),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将择优选拔优秀支教志愿者,并于2024年9月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选志愿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支教无补助经费,为个人自愿帮扶行为,来回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二)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支教志愿者需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志愿者服务期内,按照学校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脱岗,受援学校负责对支教志愿者考勤,志愿者请假或无故旷课累计1个月及以上者视为自愿退出本次支教。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经江南区教育局考核,给予支教志愿者出具考核评价及支教证明。

  (五)支教志愿者在参与本次支教活动前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并在支教报到时上交保险购买凭证给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六)招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所有。

  期盼立志乡村振兴教育的广大教师们积极参与本次招募,共同努力推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如有疑问,请咨询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

  3. 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xlsx下载
    附件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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