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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教师121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18名,乡镇小学教师51名,边远乡镇小学41名(边远乡镇指车村镇、白河镇、木植街乡、九皋镇、旧县镇),特殊教育教师1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实施方案后附的《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教师
  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高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师范类);

  小学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生。

  3.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考生按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教师资格证为外语的考生报考英语教师职位,所学专业必须为英语。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4.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需于2020年8月5日9:00—2020年8月7日17:00登录报名(http://apply.lyhero.com/67/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需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截止时间(8月7日17: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缴费

  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20年8月5日9:00 — 2020年8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 — 2020年8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将资料提交至嵩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提交资料内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中学物理、化学、地理不低于2:1;报考边远乡镇小学岗位的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根据相关规定,在嵩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嵩县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嵩县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7)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嵩县行政路18号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的查询:

  考生持身份证号可以在嵩县人才网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apply.lyhero.com/67/login.aspx)查询考生成绩,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从嵩县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满分为100分。

  面试试讲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报考人员面试现场成绩。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限报嵩县籍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须提交《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附件7));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嵩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附件8)。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嵩县人才网通知或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2)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报考人员的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才网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登录查看。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才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资格复查。

  因考察、资格复查自动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因受疫情影响除外),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 合同(人社部发〔2020〕24号)。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方案由嵩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7782(嵩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
  1.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件1 职位表.xls

  2.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件2 加分申请表.doc

  3.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件3 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件4 服务西部计划证明.doc

  5.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件5 大学生退役士兵证明.doc

  6.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6 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7.  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件7 承诺书.doc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附件8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嵩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9日
 

 

河南洛阳嵩县2020招聘教师1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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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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