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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阳县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原阳县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原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方案>的通知》(原政办〔2020〕43号),报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计划名额共40名(事业财政全供)。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9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详见《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七)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八)教师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本次招聘报名条件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要求详见《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拒服兵役的;

  7.原阳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其它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分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

  (一)公告

  将《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在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除此以外,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和有关事项均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请考生要及时查看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或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8月13日下午16:00时期间登录春风人才网(http://yyjs2020.ibaoming.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等,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限制在1M字节以内。

  5.报名结束后,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在确保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可根据该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保留或调整,无法调整的,直接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选择退费。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电话通知。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和所报学科相对应的岗位代码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缴费时间从2020年8月10日上午09:00时开始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09:00时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经审核后可返还笔试考务费。

  8.政策加分的资格审核、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资格审核均安排在笔试之前,请考生按照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供证明材料。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申请返还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户档案(复印件盖章)。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和材料作文。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的证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从网上下载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试2份。

  资格复审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进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

  (五)面试

  按照各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暨资格复审后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有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对招聘岗位按比例进行递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原阳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面试时如有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以上情形如有特殊情况由原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隔离。

  面试内容:主要是分学科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备课(备考室有规定教材),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确定,未能确定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争取或调剂名额予以确定。

  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费体检)。体检未到或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等。考察工作由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九)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2.被聘用对象确定后,由县教体局根据报考岗位统一聘用。被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被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个人档案交由县教育体育局管理。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1年内必须取得与所报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规范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邀请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失职行为的,予以追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查处。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考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领导。成立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本方案由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86696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7281370

  监督电话:

  原阳县纪委监察委:7586179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 1629 400

  点击下载>>>

  2020年原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原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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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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