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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芦溪县城学校2020教师选调考试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芦溪县城学校2020教师选调考试100人公告

  为缓解县城(芦溪镇)学校教师紧缺状况,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根据《芦溪县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要求,决定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
  一、选调人数及学科
  1.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选调60人到芦溪镇小学任教,其中语文20名、数学20名、英语5人、道德与法治5人、音乐3人、体育4人、美术3人。
  2.从农村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选调40人到芦溪镇初中学校任教,其中语文6人、数学8人、英语3人、道德与法治5人、地理4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体育5人。
  3.因报名人数少出现空缺岗位时,由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剂到其它岗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二)选调教师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奉献,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选调小学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近五学年一直在小学(含幼儿园)任教,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选调初中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近五学年一直在初中任教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五年及以上教龄,教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到2020年8月31日)。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报名:
  (1)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5.所有学校不限制报考名额。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成绩、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面向全县农村学校选调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一线教师。
  四、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7月20日前在芦溪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工作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持任教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业绩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任教情况证明,7月20日上午9:00至7月24日下午17: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按所报学科,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7月2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芦溪县周敦颐实验学校(芦溪中学三部)
  (四)加分
  选调考试采取加分制,加分不超过12分。
  1.评优评先加分不计年限,其余加分项目计算时间均为2017-2018、2018-2019、2019-2020三个学年度。
  2.评优评先加分。获县以上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年度最美教师称号的按以下标准计分(取等级最高的一次计分,不累计记分,最高为4分)
  省级以上(含省级)计4分
  市级       计3分
  县级       计2分
  3.业务竞赛加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奖、优秀课例、优秀论文、优秀课件、班主任技能大赛、教学能手奖按以下标准计分(教学能手称号奖、教学能手一等奖、教学能手二等奖,分别比照相应层次一、二、三等奖计分;课题研究已结题的主持人比照相应层次一等奖计分,参与教师按参与人数计平均分)。
  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0.5计分。
  参加同一类竞赛获不同层次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此项最高得分为4分。
  4.辅导获奖加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指导奖按以下标准计分。此项最高得分为4分
  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集中评分的竞赛(含体育、音乐、美术)方可计学科竞赛奖励分。学科竞赛获奖可以累计计分。但同一个学生参加同一类竞赛获不同层次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两名及以上教师辅导同一学生获奖,以排名第一的教师为准。  
  以上获奖以证件或通报文件为准,所有获奖证书和通报文件必须加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
  报名时必须由本人申报登记获奖得分情况,并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文件,凡未申报登记获奖得分情况或未提交获奖证书的一律不予审查。
  (五)公示最终成绩
  7月31日前在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考试人员最终成绩及排位。
  (六)选调
  分学科根据笔试和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分数相同按笔试得分选调。
  六、考试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教师工作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祝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刘向根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考试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其他
  1.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委、县发改委、芦溪镇等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四公开”:即公开选调条件,公开学科需求,公开考试结果,公开选调教师名单,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2.参加选调的教师由所在学校校长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须提交有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的选调考试报名表。
  3.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咨询电话:0799—7550732
  附件:
  1.2020年芦溪县县城学校教师选调考试报名表
  2.任教证明(样表)
  3.2020年芦溪县县城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加分申报表

  芦溪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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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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