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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市县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54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漯河市县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54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漯河市各县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各县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41名,其中临颍县教育系统105名,舞阳县教育系统100名,源汇区教育系统60名,郾城区教育系统120名、召陵区教育系统156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有教师资格证要求岗位的需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个人活动轨迹及日常体温监测登记,如实填写“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附件6);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出个人健康状况承诺,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7);
  (三)考生参加笔试、试讲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考生进行笔试、试讲等环节,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试讲等环节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首次考试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六)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办法及工作程序
  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20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期间登陆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luohe.gov.cn/),在“考试信息”栏目,通过“2020年漯河市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8月2日17:00停止报名。
  2.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期间及时咨询反映(0395—5583706),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只能  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20年漯河市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试讲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试讲的应在试讲确认结束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试讲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3.调整报考岗位。网上报名结束后,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同时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向符合资格条件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
  (1)调整时间:2020年8月3日8:00—12:00
  (2)调整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3)调整方式: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调整。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和人才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 (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试讲确认、试讲、体检时使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试讲等环节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首次考试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讲人员。
参加试讲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 1的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试讲考生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确认
  取得试讲资格的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确认: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可提供岗位所需的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教师资格证(岗位资格条件中未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除外);⑤笔试准考证;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⑦在编教师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⑧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逾期不参加试讲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试讲资格。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执行。
  3.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末位并列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临颍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20年舞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2020年郾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4.2020年源汇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5.2020年召陵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6.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
  7.个人健康状况承诺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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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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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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