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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高新区2020年招聘编制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高新区2020年招聘编制教师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规〔2019〕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我区中小学面向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共两批次合计30人:1.第一批次(研究生)11人(详见附件1《2020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2.第二批次(本科及以上)19人(详见附件2《2020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20届或符合就业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计划生育被处理,从作出处理之日起未满5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时间办法和要求、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暂未获得的应届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教师资格证(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暂未获得的人员可不提供)及获奖材料等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gaoxinjiaoshi @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及专业-批次(须标注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应聘岗位(学校+岗位名称+岗位代号)”(例如:张三-本科学士-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第二批次-育慧学校(初中部)语文教师A01),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批次一个岗位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8—3103815。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或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考试前由肇庆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现场所设招聘面试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就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采用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

  3.时间地点: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面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生排序中等额确定入围下一阶段人选,鉴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约定以合适的方式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自带高校三方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高新网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按程序报批。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被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2)鉴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详见招录就业协议书)仍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4.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肇庆高新区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否则,根据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察、考核不合格除外)。

  5.取消聘用资格的,依法解除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附件1: 2020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一批次).xls

  2.附件2 :2019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次).xls

  3.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广东肇庆高新区2020年招聘编制教师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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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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