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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建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等文件规定、为全面落实建平县“引进人才十大工程”方案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振兴建平教育,经建平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面向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一)农村小学教师90名;
  (二)农村初中教师70名;
  (三)农村幼儿园教师40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建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限户籍;
  (三)年龄要求: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1989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84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 农村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初中教师具有由普通高中毕业直接考入本科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放宽至由普通高中毕业直接考入本科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不限专业,报考其他学段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段学科专业条件要求。招聘学段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建平县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与招聘专业一致。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 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教师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报考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考,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被聘用后1年内取得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解除合同。
  招聘学段学科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 15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建平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有严重劣迹行为、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cy.gov.cn/)、建平新闻网站(www.jpxww.com)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建平县新闻网站发布(包括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报名地点:建平县第三小学教学楼一楼中厅。
  4.报名审核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一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1)《建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若毕业证没有发放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有师范类要求的考生,证明上须有“师范”字样;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先上岗再考证”条件的人员凭《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承诺被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合同;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师范类要求的招聘岗位,毕业证书上未体现师范类的,考生须提供写有“师范”字样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的,由考生的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5.注意事项:(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报名提供的材料信息应真实有效。(2)每名考生凭有效证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3)报名不受招聘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招聘学段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建平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段学科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建平县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学段学科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建平县教育局与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的教学基本技能。试讲内容为招聘本学段所对应的专业课程。幼儿教师为试讲(时间为8分钟,满分100分)和才艺展示(舞蹈、绘画、钢琴,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与才艺展示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农村中小学教师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
  3.成绩汇总。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招聘计划数额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上述成绩均并列,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建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同学段同学科面试及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弃权及其他原因、且在岗位选择前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学段同学科面试及格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进入岗位选择阶段。
(七)岗位选择
  报考同学段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排名并列者,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选岗顺序。在确定具体岗位之后出现因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平县新闻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1.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5年内仅可在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期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疫情防控重点要求 
  1. 考生在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健康通行码“绿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使用贯穿招聘全过程。
  2.考生报名时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检测前要佩戴规定的口罩,排队并保持每个人之间的间距达到1米以上。
  3. 考生报名时和参加考试时均须携带填写好的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4,体温项由工作人员测量填写)及手机(用于查验健康通行码)。
  4.大连市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旅居该地的)和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以各省、市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含旅居该地的),报名前和参加考试前进入建平的,须向建平县教育局报告车次等情况,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地点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隔离及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低风险地区来(返)朝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拒绝提供的或不能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6. 考生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均须佩戴口罩(但不得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家属不得陪同,也不得在场所外聚集。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4.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咨询电话:建平县教育局0421—7828972
  建平县人社局0421–7800902 
附件:附件1:建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建平县2020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附件3: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4: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    

建   平   县   教   育  局
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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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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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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