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东河源和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96人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河源和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96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教师(其中县城中小学29名,乡镇中小学37名,县直幼儿园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20年和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7月20日。截至2020年7月2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临聘教学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20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hyhpjszp/ (2020年和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名时间:8月3日——8月5日(共3天) 。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5.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应聘信息。

  三、考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

  (一)笔试

  1.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出题。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3)。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办理了暂缓就业而没有报到证的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如下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办理情况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证明。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8月7日带证书原件到和平县教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8.我县临聘教师加分政策:

  截至2020年7月2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报名成功后于8月7日带《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4)到和平县教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合格者,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0.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分(连续教龄)。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和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材料提交时间以信息通知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 员名单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以笔试的客观题成绩高分者确定进入体检。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结果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本次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县城学校及各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乡镇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5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6,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5687062(和平县教育局纪检组)。

  (四)本公告由和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5633786(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下载:

  1、和平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和平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指南.docx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xls

  5、“粤省事”粤康码使用手册.docx

  6、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和平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3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广东河源和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96人的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