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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源城区2020年招聘教师1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河源市源城区2020年招聘教师170人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70名,分为三个类别:

  第一类:招聘中小学教师(102名);

  第二类:招聘有教学工作经历的小学教师(62名);

  第三类:招聘中小学音乐、体育教师(特殊人才)(6名);

  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须取得与所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凭符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先报名,但须承诺在1年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职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0至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源城区第一中学(地址:源城区公园西路94-1号)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8点)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二)网上信息填报

  经现场报名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至8月14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www.sydwzl.com/gdhyycsyzp/)。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岗位及其他相关信息必须与现场报名提供材料相一致,否则,视为不诚信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报名成功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的考生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至8月19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河源市或源城区户籍考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户籍在河源市或源城区行政辖区内的居民。

  4.报考人员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于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的,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学校行政章);属于国有企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行政章)。

  5.报考第二类岗位人员须提交县(区)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及任职期间的缴交社保证明(详见报考指南第8点)。

  6.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五、加分审核

  2017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以学科专业技能或才艺展示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考试

  第一类、第二类岗位通过笔试考核录用;第三类岗位通过面试考核录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相应学科专业技能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形式:才艺展示及现场答辩;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

  1.最终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成绩(30%)+学科专业技能成绩(70%);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2.最终面试成绩=才艺展示成绩(70%)+现场答辩成绩(3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3.笔试的考生在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两项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面试的考生在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则按才艺展示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两项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

  七、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携带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1点)原件及复印件到源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四楼(地址:源城区公园路19号即源城区教育局旁)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该岗位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予以公示。

  八、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须在分配学校服务5年以上。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前。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考试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十四、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违规违约责任: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场报名、网上信息填报、资格审查都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5.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762-3325219

  6.本公告由源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2020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报考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5:2020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场报名材料提交清单.xlsx

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源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广东河源市源城区2020年招聘教师1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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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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