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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市2020年教师招聘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双鸭山市2020年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及技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1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及技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100人。详见《双鸭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面向统招高校毕业生、社会非在职人员及定向招聘应届统招高校毕业生 ;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间出生,含出生当日);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6.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鸭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报名人员可通过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网址:http://www. hljsgwy.org.cn:9090/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方法: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期间登录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网址:http://www. hljsgwy.org.cn:9090/
  (四)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查询是否报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五)笔试加分及优先聘用
  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对我省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对报名技师学院相关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教师计划备注栏)获得本专业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同等条件优先聘用是指已入围拟聘用人员范围且笔试、面试成绩并列的获得本专业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符合加分及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必须将加分及优先聘用所需材料(附件2)于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6日提交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安全大厦804),未按规定时间送交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0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7:00登陆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期限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网址:http://www. hljsgwy.org.cn:9090/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对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经双鸭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调整,放宽到3:1比例,放宽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岗位的聘用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报教师岗位的应届生因教师资格主管部门2020年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可顺延至2021年12月31日,顺延截止日仍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8.涉及加分的考生应在笔试报名表中标注加分项目名称,必须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简历中详细填写经历,并在报名结束后5日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权利,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所需材料见附件2;
  9.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出;
  10.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考生笔试科目为报名岗位专业现行高中课改教材,按照高考程度进行命题;心理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心理专业教材。报名技师学院考生考试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60%+《申论》40%,所有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供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可进行递补。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技师学院相关岗位考生提供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原件1份;
  网址:http://www.chsi.com.cn/
  4.企业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5.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
  6.近期同版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片三张(不得提供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
  7.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考生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考生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考察应聘教师教态、教学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能力)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模拟课堂教学方式占80%,答辩占20%),模拟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改教材,面试课程抽签决定,面试时间共13—15分钟,其中:模拟课堂教学时间在1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在3—5分钟以内。
  报名技师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宣读。面试结束后2—3日内面试成绩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考核拟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并提供无劣迹证明。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及考核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就业创业优惠方面,按照大专学历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双鸭山市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0469—6165545(双鸭山市教体局教师与教练工作科)。
0469—2610022(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人事科)
附件1:附件下载
附件2:附件下载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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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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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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