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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盐山县2020年招聘幼儿教师1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沧州盐山县2020年招聘幼儿教师16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与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相结合,与提升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招聘乡村幼儿教师160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至1: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韩集镇学区15名;望树镇学区10名;庆云镇学区20名;千童镇学区10名;圣佛镇学区20名;孟店乡学区20名;边务乡学区15名;小庄乡学区15名;常庄乡学区10名;小营乡学区15名;杨集乡学区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志愿服务乡村幼儿教育。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未就业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4、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6、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3日在盐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8:30至8月14日18:00。

  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http://squarlhan.mikecrm.com/ctUN5fP,进入公开网报页面,按程序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1)证件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2)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电子版图片必须边框完整,无变形,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无过度曝光,不大于500M。(3)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乡(镇)学区的幼儿教师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4)报名考生在报名页面最下方点击“盐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链接”自行下载《盐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按要求填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 日。

  资格审查的组织: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核,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招聘条件,认真查验应聘考生网上提供的证件、证书和信息。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8月16日在盐山教育公众号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8:00至18:00,持身份证、《盐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及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100元,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至11:00。

  2、笔试地点:第六中学。

  3、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占40%,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报名者的志愿,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设置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按照报考岗位筛选面试人选达不到1:1.5的,在同意调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7:00时。

  2、面试地点:第六中学。

  3、面试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等证书原件,查验证书、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查验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幼儿教育教学综合技能展示,具体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测试,每人任选两项(用具自备),每项展示内容不超过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前来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应佩戴口罩并持有健康绿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体温≥37.3℃)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及时到定点医院诊治。2、中高风险地区来盐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教育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如果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所学专业是否学前教育专业、是否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是否本地生源等条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仍不足额的由县教育局进行调剂。拟聘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为编外教师,工资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有关要求

  招聘过程中时间及事项要求通过盐山教育公众号提前发布,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0317)6221778-8309

  (0317)6060613

2020年8月4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河北沧州盐山县2020年招聘幼儿教师1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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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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