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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绿园区2020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长春绿园区2020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7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根据我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绿园区编制外聘用制教师78人。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绿园区编制外聘用制教师7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6日至2002年8月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
  (四)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五)其中:中学岗位要求应聘者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身心健康,在合同期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同时,在读研究生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服务期未满的现任“特岗教师”;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为3100元。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9日上午8:00至8月10日下午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填写《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考生将填写后的《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转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pdf”发送到《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招聘岗位相对应的邮箱内(不可重复发送) ,没有按照格式报送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提供信息不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00,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东校体育馆(长春市绿园区春郊路297号)。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取准考证,需携带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网上报名表(单页彩色打印)、报名表同版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如未按时间要求领取准考证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笔试成绩: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uyuan.gov.cn/)和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lvyuan.changyan.cn/desktop-web/login.action)公布。
  3.笔试时间:初步定2020年8月16日。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凡报考绿园区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当天须携带七日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准考证、身份证,持绿色健康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笔试考场。
  6.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7.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本公告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生推荐表》,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局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的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培训上岗。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三)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的,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
  咨询电话:绿园区人社局:0431-87605061
  绿园区教育局:0431-87605034
  附件: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吉林长春绿园区2020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7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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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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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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