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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交通技师学院2020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周口交通技师学院2020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周口交通技师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共周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周口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周口市民办公助教师服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的批复》(周编办[2020]24号)文件精神,经周口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7名,纳入周口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周口交通技师学院是2019年1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周口联营职业中专基础上设立的高职院校,是我省唯一的一所民办技师学院。学院始建于1998年,占地496亩,已建成校舍17万平方米,实习实训设备总价值4000多万元。现有专兼职教师331人,其中,事业编制教师73人。开设有电子商务、汽车维修、模具制造、计算机广告制作、影像影视技术、幼儿教育、烹饪(中式烹调)、室内设计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招聘教师47名(详见附件《周口市民办公助教师服务中心(周口交通技师学院)2020年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爱岗敬业,具备钻研精神和服务意识。
  3.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及科研学术素养,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二)应聘者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学历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学历。
  4.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周口市民办公助教师服务中心(周口交通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2020年8月3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等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恶意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
  1.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20年8月11日9:00至2020年8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周口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同时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3.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于2020年8月14日17:00前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3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由本人于2020年8月14日17: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服务期满两年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考核合格,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0年8月15日17:00前将有 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周口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周口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审核并在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5.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00至2020年8月29日9:30。
  6.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
  2020年8月29日9:00-11:00(根据疫情情况,若考试时间、方式发生变化以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
  考试地点:中心城区考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水平。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通过面试进行测试。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4.笔试成绩在周口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证件须提交复印件2份,A4纸张)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考场实施全封闭,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公布成绩及排名。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者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公布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最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及面试成绩均并列的,进行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考察。对有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1.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周口市教育体育局网、周口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纳入周口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归周口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
  2.考试考核合格的即予以聘用,被聘用者在相关规定期限内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3.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5年。
  十、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周口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招聘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理,增加工作透明度,严禁徇私舞弊,否则,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从严处理。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未尽事宜由周口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680000 18539707599周口交通技师学院
  0394-8319887(周口市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394-8120861(周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94-8352626(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

  周口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周口交通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岗位代码 专业 人数 学历要求
202001 思想政治教育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002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 4
202003 网络营销、电子商务 4
202004 车辆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3
202005 汽车服务工程 3
202006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 3
202007 广告学 3
202008 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方向) 3
202009 广播电视编导 2
202010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2
202011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 3
202012 音乐表演 2
202013 音乐学 2
202014 美术学、工艺美术、绘画、美术 2
202015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
202016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会计 2
202017 新闻学 2
2020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1
合计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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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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