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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选调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选调2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类别
  公益二类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四川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21名工作人员(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附件1)。
  凡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6岁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原则上在原单位工作满一个聘期,如国家、省、市规定有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聘用岗位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外网、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外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工作人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21日16:00时止。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nwjy201903@163.com
  备注:若是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 2020 年 8月21日24:00时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njnhvc.com)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同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注意网上查询和保持电话畅通。正式面试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应与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和学位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1.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于报名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公告上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组织面试
  公开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组织,总成绩100分,70分以下不予录用。
  (1)资格复审
  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22日8:30–16:00。
  地点:图书馆一楼大厅。
  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报名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侧重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时间:2020年8月23日
  (四)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选调岗位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的,依次依据学历层次高低、工作年限长短确定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及考生是否进入考察环节,可在学院官网上进行查询。未形成竞争岗位的,经面试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五)组织考察
  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察。
  (六)审批
  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七)公示
  将拟选调人选分别在调出单位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手续
  学院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依据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中相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打电话联系。
  2.报名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凌老师  0832-5173010;13649008645  
  何老师  0832-5173045;17882584302
  监督电话:0832-22003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832-5173009;13628136885(学院纪委)
  咨询电话:人事处 0832-5173010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0年8月4日

附件1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序号 主管
部门
选调单位 经费形式 岗位 名额 学历 学位 专业 职(执)业
资格
年龄 政治面貌 备注
1

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

全额拨款

继续教育处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市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市外)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护理、护理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除外) 45周岁以下    
2 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专业不限   40周岁以下 中共
党员
有党务工作经验 
3 行政办公室(驾驶员兼行政工作人员) 1 专科及以上(市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市外)   法律实务类、文秘类 机动车驾驶证 35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有服兵役经历者优先 
4 组织部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专业不限   40周岁以下 中共
党员
有党务工作经验 
5 人事处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专业不限   40周岁以下   有人事工作经验 
6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音乐与舞蹈类、文秘类
 
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除外) 35周岁以下    
7 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市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市外)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除外) 40周岁以下 中共
党员
 
8 党委统战部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市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市外)   汉语言文学、法学、护理、护理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专业 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除外) 45周岁以下 中共
党员
 
9 纪委监委办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法学、医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专业 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除外) 40周岁以下 中共
党员
 
10 国资管理处 1 本科及以上(市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市外)   医学类、工商管理类   35周岁以下    
11 后勤基建处 1 本科及以上(市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市外)   工商管理类   45周岁以下    
12 实训指导教师兼实训准备员 6 本科及以上(市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市外)   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可放宽至45周岁)    
13 安保干事(武装干事)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法学、安全管理、秘书学、行政管理专业   40周岁以下    
14 教务处综合秘书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专业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除外) 45周岁以下    
15 财务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40周岁以下    
合计 21人
 

附件2: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出生地   民族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及专业 专科:
本科:
硕士:
学位  
岗位序号   报名职位  
身高cm   身份证证件号码  
原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  
参工时间   现有专业
技术职称
  婚姻
状况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联系人 及电话  
学习
工作
简历
 
获得何种专业证书及时间  
获奖情况  
                         
 

填表时间:    年    月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四川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0选调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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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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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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