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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河间市2020年教师招聘49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沧州河间市2020年教师招聘495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河间市政府及上级批准,现公开招聘编内教师4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有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乡镇中小学,共招聘编内教师495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职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河间市202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A类》、《河间市202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B类》。
  (二)招聘对象
  A类265个计划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不限户籍,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B类230个计划面向2020年及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毕业生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河间市招聘的在岗合同制教师报名不限户籍,2019年及以前的院校毕业生须具有河间市辖区户籍或河间辖区生源地。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2日至2002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应具有与报考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户籍等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12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http://221.195.74.141:100(河间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下午17:00。
  交费截止时间:8月19日中午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职位,以确保足额招聘(只限于报考乡镇中小学职位)。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河间市人社局改报一次其他职位或退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填写《诚信承诺书》,在任何环节发现与本人《诚信承诺书》不符情形,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5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证件审核。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的比例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B类报考生)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河间市招聘的在岗合同制教师的资格认定由河间市教体局负责。
  4、面试。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评委全部为外聘评委。
  5、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从报考该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全日制学历、第二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总成绩并列者的先后次序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以下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依此顺序递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河间教育微信公众号、河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河间周报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后,应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享受相应事业人员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河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察委、人大、政协监督
  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http://221.195.74.141:100(河间人事考试网)、河间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两个网站,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河间市202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A类》                  

  咨询电话:  河间市人社局:0317-3665279
  河间市教体局:0317-3278876
2020年8月10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河北沧州河间市2020年教师招聘49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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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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