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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鲁山县2020招聘高中教师2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鲁山县2020招聘高中教师26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高中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60名(岗位计划见附件1),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要求;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在本次招聘中,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若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学历与专业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设置条件一致或相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鲁山县在编教师和已被招聘为鲁山县特岗教师的人员(含2020年在鲁山服务期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3日—8月19日(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县教育视窗)。

  (二)发布信息

  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教育视窗发布,请随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地点: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0年8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考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学科岗位报考(不按学校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考者需登陆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教育视窗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后,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另交同底版3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报到证;

  (6)加分证明材料。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凭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现场报名结束未提交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确定招聘人数。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增加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鲁山县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37.3℃)考生方可进行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作弊、缺考及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鲁山教育视窗发布。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人档案。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所报学科岗位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报学校岗位(共4所学校:一高、二高、三高、江河高中)。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全额纳入财政供给。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专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监督举报电话:0375-5051132  0375-50929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

  2.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计划

岗位

一高

二高

三高

江河高中

合计

语文

3

3

12

9

27

数学

3

3

14

10

30

英语

4

3

13

9

29

政治

0

1

12

5

18

历史

2

1

15

5

23

地理

4

3

14

4

25

物理

10

3

5

3

21

化学

11

2

8

3

24

生物

15

3

13

6

37

信息技术

0

1

8

1

10

美术

0

0

3

0

3

体育

0

1

6

2

9

音乐

0

0

3

0

3

舞蹈

0

0

1

0

1

合计

52

24

127

57

260

  附件2

  鲁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岗位(学科):         

  姓 名

 

性别

 

籍  贯

 

相 片

出 生

年 月

 

民族

 

户  籍

所在地

 

身份

证号

 

现住址

 

毕业学校

 

毕 业

时 间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证书编号

 

联系

电话

 

教师资格

证 层 次

 

学科

 

编号

 

加分项目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 谓

姓 名

年 龄

工 作 单 位

       
       
       
       

诚  信

 

承  诺

本人承诺:本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本人保证本次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情况,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     名:

2020年8 月    日

 

河南鲁山县2020招聘高中教师2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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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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