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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曹妃甸区2020年招聘编制教师17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唐山曹妃甸区2020年招聘编制教师176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17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76名。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曹妃甸就业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需“非在职”取得),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中小学二级(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条件适当放宽: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曹妃甸区户籍。“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不限户籍。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曹妃甸区的2020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4.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8月17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2020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可先提供加盖学校印章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费用。

  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另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学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点。进出报名点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进入报名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详见《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面向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6.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学科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现行高中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数教师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各占50%。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讲课方式,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5.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或未达到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认真阅读《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并按照要求在报名、《准考证》领取、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应聘人员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5-8727718  

 附件:1.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河北唐山曹妃甸区2020年招聘编制教师17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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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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