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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密市2020招聘教师2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新密市2020招聘教师220人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补充缺额,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新密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0名,事业全供编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正式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教师和在新密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22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8名(面向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城区初中教师40名(面向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城区小学教师82名(面向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77名(其中:面向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36名,定向新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11名,定向在编在岗教师招聘30名);农村中小学教学辅助人员3名(定向在新密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招聘)。具体详见《2020年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其他所需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面向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近5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在中国新密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2日
  2.报名地点: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安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东北角)
  3.咨询电话:0371-56519511/69820760/69879685(工作时间内拨打)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时填写《2020年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不得PS),打印照片同时将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打印在照片底端,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定向在编在岗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在编在岗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学辅助岗位人员需提供“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及合同期内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笔试的考生报名时需交笔试考务费30元。
  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还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详见《笔试加分相关事宜》(附件4)。
  (三)考务费免缴条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通过考核方式招聘的各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并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开考,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考核得分应不得低于75分,考核得分低于75分造成名额空缺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到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各岗位使用。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各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如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到定向新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使用。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在报名表上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考核)、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对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报考考试招聘各岗位的考生,于2020年9月8日—9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平安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东北角)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普通高中教师(A1-A7)、城区初中教师(B1-B8)、定向在编在岗教师(F1-F8)和农村中小学教学辅助(G)招聘的岗位,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情况分岗位、分学科、分时间段组织实施。请报考考核招聘各岗位的考生,于2020年9月4日在中国新密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查看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相关事宜。普通高中教师(A1-A7)、城区初中教师(B1-B8)、定向在编在岗教师(F1-F8)的岗位考核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从相应学段学科教材中抽取。农村中小学教学辅助(G)岗位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个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考试内容及方式
  城区小学教师(C1-C6)、面向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D1-D6)和定向新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E1-E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理论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及班级管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笔试加分相关事宜》(附件4)。
  3.报考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从一至九年级学科教材中抽取。试讲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实际授课能力。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员。
  3.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在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新密网站(www.xinmi.gov.cn)公布。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的原始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面试(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新密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如上述情况均无法确认拟递补人员,该岗位则不再递补,招聘名额直接取消,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新密市人社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面向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核实其就业情况,定向在编在岗教师招聘的岗位核实其在编在岗情况。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新密网站(www.xinmi.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新密市教育局按照报考岗位和各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在编在岗教师招聘的岗位,按国家相关政策直接聘用,不设试用期。其他岗位聘用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新密市教育局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新密市教育局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新密市人社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承担聘用前所欠社会保险费用,岗位设置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动。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招聘全程考生均须提供健康码信息。2.考生个人健康码标记为黄码的,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当次环节。不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允许进入当次环节。3.考生应全程服从管理,进入各环节均需按要求佩戴口罩(口罩由考生自备)。4.考生应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按照防控要求及时隔离,不再安排其参加当次招聘环节。5.请有意向参加2020年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的考生,在招聘工作结束前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若出现异常情况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处理。6.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郑州市或河南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参加招聘各环节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检测报告的考生不能参加当次环节。
  十三、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20年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整个招聘工作。
  (二)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精神,乡镇基层事业单位面向本土人才的招聘可适  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可设置一定数量岗位面向当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本次招聘对定向新密籍考生招聘的岗位放宽了年龄条件,设置了3个教学辅助岗位定向在新密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招聘。
  (三)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条件审核由新密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并做最终解释。
  (五)招聘各环节事项均在中国新密网(www.xinmi.gov.cn)、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发布,请考生全程密切关注,考生未按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考生应全程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六)报考教师岗位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后必须于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新密市各学段目前使用教材情况:高中学段化学为鲁科版,其余学科均为人教版;初中学段数学为北师大版,其余学科均为人教版;小学学段全部学科为人教版。
  (九)本招聘公告由2020年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新密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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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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