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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2020年招聘教师岗3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鸡西市2020年招聘教师岗344人公告

  为了扩大和促进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和专业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155个岗位、六区109个岗位,共264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0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出生年月相应顺延计算,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市辖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八)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2020年8月26日上午8点30分至8月28日下午5点。
  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毕业证原件;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人员,提供执业证书原件。
  (7)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档案保管证明落款时间应以本公告发布之后,高校毕业生请到鸡西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证明自助打印平台http://113.2.133.39:6632/diaodanghan/cdzm.asp打印档案保管证明;退役士兵档案保管证明由其档案保管部门负责出具,档案具体保管单位可咨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8)报考人员(XXX)填报招聘考试个人信息表(附件3)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各招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中(详见附件1)。报送材料不全、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电子图片内容模糊、传送文件不能正常解压缩、未按报名时间要求传送或未按岗位对应邮箱传送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发送邮件时主题请写明姓名、招聘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及是否申请笔试政策加分。
  2.资格审查
  市直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初审、六区招聘岗位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网上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告知考生。笔试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通知时间到现场进行审核。
  3.考试费用
  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缴费确认。
  缴费标准:根据黑财税〔2020〕3号“笔试(含公共基础和专业技术科目)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取费用。”
  缴费方式:电子银行转账。户名: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167704320458;开户行:中国银行鸡西分行。转账时需填写附言,附言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电话号码(电话号为报考时所填写手机号码)”。转账后截图电子回单(截图信息中需含附言等能够证明考生姓名的有效信息)。
  确认缴费提交材料:
  (1)转账截图电子回单;
  (2)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syzp2020jfqr@163.com,发送邮件时主题请写明考生姓名及现居住地。
  缴费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8月31日23点59分,缴费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未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一经缴费不予退款。
  4.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招聘工作特殊需要的须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笔试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视情形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申请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将政策性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中(详见附件1),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7)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教育、卫生类岗位答题设定为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答题设定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5)公布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面试根据报考岗位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谈、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考试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做到“三不准、三严禁”:不准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不准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不准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因人设岗、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严禁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严禁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市直岗位咨询:0467-2386625
  鸡冠区岗位咨询:0467-2656399
  恒山区岗位咨询:0467-2462968
  城子河区岗位咨询:0467-2432055
  滴道区岗位咨询:0467-2570606
  梨树区岗位咨询:0467-8232059
  麻山区岗位咨询:0467-2494968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467-2386650
  特别提示:
  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外省报考者抵达我市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35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者须在考试前2天如实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龙江健康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截图,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查。
  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附件1:2020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x
附件2:《2020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报考人员(XXX)填报招聘考试个人信息表.xlsx
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xls
附件6:《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分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7:《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黑龙江鸡西市2020年招聘教师岗3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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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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