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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2020教育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忠县2020教育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名时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25日9:00-18:00

  2.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用2B铅笔作答;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4.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教委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zhongxia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忠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忠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忠县教育系统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忠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忠县教育。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190190、5486608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忠县2020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附件4:报名所需材料.doc
  附件5:报名表.doc
  附件6:准考证.xlsx
  附件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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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2026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通告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定于5月23日至24日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30日9:30至5月11日24:00。

2.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账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第二步:登录报名。已注册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选择“湖南”入口,认真阅读《湖南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介绍》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

第三步:提交信息。考生仔细核实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提交。

注:本次只面向社会考生开放测试;无意参加测试者,不能抢号占位,否则系统将予以记录,影响再次报名参测。

二、现场缴费

1.缴费时间:

5月12日(8:30-12:00,14:30-17:00)

5月13日(8:30-12:00,14:30-17:00)

2.缴费地点:怀化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大厅(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育才巷12号)。

3.缴费标准:测试费50元/人次。

4.缴费提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至现场缴费确认。如委托他人代缴费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不接受现金支付,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5月23日、5月24日(注意:测试报到时间以考生打印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2.测试地点: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在市教育局阳光服务大厅报到,到培训中心六楼采集信息,在三楼测试室测试)。

四、测试须知

1.如患有发热、咳嗽等传染性疾病人员一律禁止参加测试。

2.请考生按时完成现场缴费,然后于测试前一天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六章第十六条: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意:港澳台和外籍考生测试当天须出示三个月及以上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证明后方可参测!过期、消磁、临时及电子身份证均无法参加测试!)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现场采集),未自行打印准考证及逾期未到者,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测试资格或者测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如有必要,还将通报其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5.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全国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测试试卷已同步进行更新,请考生在测试前按照新版测试大纲内容备考。

6.本站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代报名和辅导培训,不接受中介代办。

7.测试期间,本测试考点车位有限,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做好安全防护。

8.怀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的通告都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如遇突发事件,测试时间将做临时调整,相关通知也将发布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本站不另行通知。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正常情况下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

2.证书领取:测试结束60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除外,考生凭身份证到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领取普通话证书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言怀化教育”—“政务服务”—“邮寄申请”申请邮寄(要求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填写正确)。

请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打印,证书遗失不予补办。请尽快领取,并妥善保管!为避免跑空,您可在领取证书前先致电咨询您的证书是否已可领取。

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请在测试结束后3个月内领取证书,逾期不领证,本站和市民服务中心不承担保管责任。

六、咨询电话

1.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745-2722340;

2.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0745-2714022。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1日

河北省衡水市2026年5月份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切实做好衡水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满足社会人员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上午8:00至5月10日17:00,报名名额共1000人。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考生职业请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不接受在校生报名,在校生测试请咨询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学生测试费为25元。

(二)报名缴费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河北省→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核对考生信息→确认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社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过期未缴费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测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报名缴费。

(三)报名要求 

1.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2.核准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须由本人填写,并保证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缴费完成后报名信息无法更改,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请考生于报名缴费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是5月29日下午2:00,请考生注意截止时间,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6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衡水学院西校区13号教学楼二楼(和平西路与前进大街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四、测试流程

 (一)信息确认 考生到达考点后,按指引进行信息确认。为方便考生收到纸质证书,考生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提前书写下列信息:1.准考证号后四位;2.普通话证书邮寄地址;3.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已在报名网站上支付邮费,完成证书直邮申请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只写准考证号后四位和“证书直邮”四个字即可。

(二)候考信息采集 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考生可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以下为各环节的特别提示:

1.身份信息验证 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照片采集 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考生着深色上衣为宜,不化浓妆,头发不遮挡眉毛。

3.系统抽签 照片采集完成后,系统随机自动为考生分配批次和座位号,现场工作人员将告知考生所对应的批次和座位号,随后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领取方式 

(一)成绩查询 本次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即7月14日起,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发放 方式一,证书直邮。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准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和有效联系电话,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考生可在“历史订单”中追踪订单的状态。方式二,测试站邮寄。本站在收到证书后,会根据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的邮寄信息,第一时间安排邮寄,邮寄费为到付。在证书邮寄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地址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证书无法送达或遗失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急用证书者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时间较长,需耐心等待。)

六、注意事项

(一)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河北省财政账户,无法退款。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测试,所带证件不全者不予安排测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的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替考、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携带参考资料、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如果纸质证书遗失,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测试。

(六)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咨询电话:0318-2113136,0318-69055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0日

青海省西宁市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推广普通话和满足青海广大考生需要,我站拟于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本期面向全体社会考生。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报名渠道和时间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采取网上报名bm.pthceshi.cn )

(2)普通话测试线上报名流程:打开普通话在线报名网站 实名注册登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青海/西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考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现场缴费。

(3)报名、测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8:00—4月20日23:59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3日

    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

    测试地点: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4)如因逾期报名或名额已满未能成功报考,可关注其他测试站安排,或耐心等待本站后续测试公告。

(5)特别提醒:建议考生本人提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完善,上传个人“白底”证件照(像素390*567)。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测试。

三、缴费

考生测试当天现场扫码缴费50元 (为了方便期间建议扫码支付)

四、成绩及证书

(1)测试成绩于完成测试于4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后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测试结束后请勿将准考证丢弃,后期查询成绩需要输入准考证号)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51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成绩公布后统一印制,寄送至青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再由各测试站领取并发放给考生,考生可在测试结束两个月后电话咨询领取事宜。电子证书可通过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成绩、获取并添加至个人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遗失不予补发,电子证书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效力等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2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无身份证原件不得参加测试)

(2)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备测、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并禁考。违犯考试纪律或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测试站报到。

(4)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和离场时须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

(5)我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提供的代报名以及“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凡在培训机构报名或培训造成的任何损失,均和本站无关,特此告知。

咨询电话:0971-4716829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可能会存在电话较多打不进来的状态,敬请谅解)

咨询邮箱:479533994@qq.com(因工作原因电话打不通请将咨询的问题发至邮箱中,会及时回复)

河北省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我市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10:00-7日,报满为止。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报名方式:本次测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

(三)报名流程:打开报名系统→注册登录→选择在线报名→选择沧州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六)→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

本次普通话测试缴费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在线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需完成网上缴费,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因此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或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四)报名要求:1.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核准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或需在其他测试站点报名的考生,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或删除本人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报名成功后至5月15日,可在“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界面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上述操作。

三、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

(二)测试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开元大道)进入,按指示牌步行至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测试大厅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等候入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6月16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写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0591-88610279(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08:30-17:00(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照片上传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证件携带不全、缺考、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费。

(四)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考点报到,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五)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沧州市语言测试站咨询电话:0317-31706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4月16日

湖北省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为方便社会人员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日期:5月15日-18日和5月22日-25日。

现将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测试对象为武汉地区社会考生,请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学校师生不要在此报名。

2.湖北省各测试站详见http://hbpthw.ccnu.edu.cn/info/1004/1093.htm。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http://www.cltt.org/(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考生进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入口,若是第一次报名需要先注册一个账号,再选择“湖北”-“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考点,选择考试时间进行报名。

2.网上预约开放时间:4月27日上午8:00-5月6日下午16:00。预约满额后会关闭系统报名页面。

3.名额:5600人,分8天测试,每天700人。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三、预约报名规则

1.考生若在其他测试站已报名或已参加测试但成绩尚不能在网上查询,则不能再次报名。

2.为体现公平原则,考生若出现预约成功但不缴费的情况,则该考生在3个月内不得再次预约报名。

四、缴费方式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5月7日-5月9日进行网上缴费,登录网址: http://cwzf.ccnu.edu.cn/ 自主缴费,缴费标准:50元/人。

用户名:身份证号码。

密 码: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若尾号为字母,则需大写)。

特别注意:考生不得修改缴费系统中的任何信息。若因修改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由考生个人负责。若信息有误,请致电说明。

五、准考证

请缴费成功的考生于5月12日-5月14日登录网站:https://bm.cltt.org/ “打印准考证”栏打印。因照片需考试当天现场采集,所以准考证上无照片。

特别注意:必须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错过时间不能打印。若因此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测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测试时间一旦确定不可更换。考生需在准考证报到时间前后30分钟内参加考试,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视为弃考,测试费不予退还。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研究生院大楼旁边)B508教室。

七、考试须知

1.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华中师范大学。

2.考生需严格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教学楼西侧门进入,保持1米距离。因教学楼有学生上课和行政办公,请考生进入教学楼时保持安静,不得提前或推迟进入大楼。

3.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测试。

八、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发放,一律采用邮寄方式发放到个人。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系统现已正式上线。考生从考试完成后到成绩可查询后的48小时内可通过报名官网证书邮寄板块填写邮寄地址,完成个人相关信息,支付邮递费用,选择证书直邮,证书将直接由印厂邮递到考生手中。

测试当天,考生须加入由工作人员规定的QQ群,省中心会第一时间公布查询测试成绩的时间,方便考生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填写邮寄地址。

未提交邮寄地址的,默认为放弃领取纸质证书。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申请免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九、其他

若遇重大考试和活动,考试时间会进行调整,请留意公告信息。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6605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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