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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技师学院2020年招聘2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潭技师学院2020年招聘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0个,计划招聘24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0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技师学院网发布。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集中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公费定向师范生、2020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9日9:00-2020年9月7日17:00。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网上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 和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方式及内容

  G3、G6、G7三个岗位免笔试。

  G18、G19、G20三个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G18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应用写作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G19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会计理论与实务;G20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全科医务基础知识。三个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均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三个岗位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G1、G2、G4、G5、G8、G9、G10、G11、G12、G13、G14、G15、G16、G17十四个岗位的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四)现场资格复审内容:《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证、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④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⑤工作经历证明(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⑥获奖或符合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⑦择业期间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承诺书(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的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G3、G6 、G7三个岗位的面试采用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G18、G19、G20三个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G1、G2、G4、G5、G8、G9、G10、G11、G12、G13、G14、G15、G16、G17十四个岗位的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未达1:3特殊岗位经报人社局同意可降低为1:2开考,未达1∶2的予以核减。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取消招聘计划。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设置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G3、G6、G7三个岗位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试教×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G18、G19、G20三个岗位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3.G1、G2、G4、G5、G8、G9、G10、G11、G12、G13、G14、G15、G16、G17十四个岗位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时,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人社局审查。

  (二)公示

  经市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

  1.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约定在湘潭技师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2.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的整个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

  (三)在职在编人员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18166194752

  (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三)监督电话:0731-582449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2020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2.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湘潭技师学院

2020年8月19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湖南湘潭技师学院2020年招聘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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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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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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