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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2020年选聘在职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涪陵区2020年选聘在职教师100人公告

  为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充分整合区内教育资源,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决定选聘一批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计划

  此次共面向区内中小学选聘在编在职教师100人,其中:高中教师岗位7名、初中教师岗位39名、小学教师岗位54名。具体选聘学校及学科岗位详见《涪陵区2020年公开选聘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1. 思想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师德素养,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年龄年限:在区内公办中小学校工作满5学年(即10学期)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 资格条件:(1)学历要求: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教师资格:具有选聘岗位所需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3)任教经历:具有报考层次对应学科3年及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聘范围

  1.区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学校、教管中心同意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1)纳入本次选聘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敦仁、崇义、荔枝(梓里九年制学校除外)、马鞍(李渡小学除外)街道辖区中小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区内中职学校、幼儿园的在编在职教师;

  (2)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涪陵区教委七楼大会议室(涪陵区黎明路36号)。联系人:余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023-72880381、023-72880655。

  (三)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层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同岗位层次之间和同一岗位层次中不同学科岗位之间不得兼 报。

  (四)所需资料:

  1. 报名表原件;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 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指印);

  6. 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填写并层层签字盖章);

  7. 重新竞聘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查审合格者,领取《笔试须知》,按《笔试须知》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笔试须知》件前往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

  本次选聘工作由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指导。

  报考人员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报名及考试现场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须知》。

  (二)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各100分。具体内容为:

  1. 综合知识测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

  2. 专业知识测试:选聘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

  (三)考试方式

  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选聘学科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学科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1的考试总成绩(折后)需达到60分方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后2日内,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区教委公示栏公布。

  六、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层次、选聘学科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的考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以下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一)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相同,则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多者优先。

  (三)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加试一次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七、体检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拟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的规定执行。选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则按确定体检人员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区委教育工委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行为、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审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调资格。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放弃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区内选聘考试。

  九、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和区教委办公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十、选择选聘学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人员,分选聘岗位层次和选聘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选聘人员自主选择选聘学校。若同一岗位层次中同一学科岗位拟选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选择顺序。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聘的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从调入次月起在调入学校核定的空缺岗位内参加竞聘。

  (二)公开选聘的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从调入的次月起与所在学校教职工执行相同的绩效工资标准,原执行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相关补助从调入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三)公开选聘的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必须在调入学校服务5年。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报名场所及考点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同时佩戴好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报名及考试考核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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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2020年选聘在职教师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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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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