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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修县2020招聘高中编外聘用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永修县2020招聘高中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高中学校秋季开学所需师资,确保学校有序运转,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高中学校编外聘用教师,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高中学校编外聘用教师共60人,其中县一中16人,县二中24人,县中专学校20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具备相关教育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生;

  2.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将在中国永修网(http://www.yongxiu.gov.cn/)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县一中招聘岗位报名地点为县一中科技楼教务处(联系人:袁飞彪,联系电话:0792—3260172、13870276901),县二中招聘岗位报名地点为县二中综合楼二楼教务处(联系人:肖道军,联系电话:18970251789、张吉,联系电话15979986870),县中专学校招聘岗位报名地点为县中专学校科技楼二楼教务处(联系人:袁春生,联系电话:15907022000)。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并填写《永修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1)。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③考生提供的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

  (三)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由于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及招聘学校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资格审查地点为县教体局。逾期未进行考试者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工作由各招聘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县教育、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全程参与过程监督。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能力水平。

  2.面试对象:各招聘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地点及时间:报考县一中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地点为县一中考点,报考县二中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地点为县二中考点,报考县中专学校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地点为县中专学校考点。面试  具体时间由各面试组织学校确定后通知相关考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与政审

  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政审合格后,各招聘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特别说明:对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暂不予聘用。待产假期满后体检合格,再予以正式聘用。

  因考生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的,或考生主动放弃录用的,不再依次递补。

  五、薪资待遇 

  1.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考生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择优续聘。聘用双方如需解约(含提前辞职),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试用期月工资为2800元,转正后每月基本工资待遇为3000元(要求达到满工作量,否则,不足工作量的按比例扣减基本工资),超工作量补贴按相关学校规定标准据实发放。

  3.合同期内享受在编教师同等误餐补助。

  4.为正式录用的高中学校编外聘用教师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永修县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县一中、县二中、县中专学校、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委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监督电话:0792-3227135(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
  1.永修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2.永修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学校编外聘用教师岗位计划表

永修县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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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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