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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隆尧县2020年招聘181人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邢台隆尧县2020年招聘181人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18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81名,其中: 高中教师6名、职教中心教师4名、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91名、特教学校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说课(才艺)、体检、考察、公示、摘牌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一方具有隆尧县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条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隆尧县户籍或在隆尧县岗位服务的。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高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职教中心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初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特教学校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 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隆尧县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档案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25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开考比例

  按招聘岗位类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 8 月18日在隆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yao.gov.cn)、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lyxrsj)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 25日上午9:00至 3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hebrpo.com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9月1日17:00。

  4、报名和初审的基本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笔试准考证打印: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现在应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高中教师和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3、阅卷和登统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招聘机构组织阅卷并登统。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查询笔试成绩。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职教中心教师、初中教师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说课(才艺)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说课(才艺)环节。对进入说课(才艺)环节人员在人社局公示栏、教育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http://www.hebrpo.com)、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属于配偶或父母一方具有隆尧县户籍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说课(才艺)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说课(才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说课(才艺)环节。

  (五)说课或才艺

  1、说课(才艺)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选聘评委: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聘机构按每个科目从外地选聘评委。

  3、提前3天通知说课(才艺)人员,并告知说课(才艺)有关事项。

  4、说课(才艺)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说课(才艺)成绩,说课(才艺)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汇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说课(才艺)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说课(才艺)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优先进入体检。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才艺)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情况均相同,以再次说课(才艺)成绩确定最终人选。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人社局公示栏、教育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教育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人社局公示栏、教育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摘牌选岗

  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成绩名次依次摘牌选岗,名次并列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才艺)成绩较高者优先摘牌选岗。

  七、聘用

  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定级手续,最低服务期限3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说课(才艺)、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9-6791529(县人社局)

  0319-8231177(县教育局)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和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隆尧县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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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隆尧县2020年招聘181人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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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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