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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沙河市2020年招聘教师2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邢台沙河市2020年招聘教师270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2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升学前为沙河市户籍(2020年毕业生不限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3、(1)报考高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专升本);(2)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小学教师:师范类毕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4)报考学前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师范类毕业生(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人员可根据意愿选择招聘岗位。
  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工作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教育部门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沙河市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学前劳务派遣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4、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资格审核时需持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参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于2020年8月20日通过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流程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至8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至8月3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日9:00至9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http://60.6.234.73:88
  咨询电话:0319-8921345
  3、网上报名流程:
  (1)邢台市人社局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相关资料有关内容→请点击右上部考试大厅[申请报名号]→认真阅读并点击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获取报名号及初始密码→建议修改初始密码→凭报名号及密码考生登录→如实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保存(每一个分项内容都要点保存并完成)→上传近期电子照片→确认提交,生成报名表检查无误后再次确认提交审核→考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最晚于8月31日17时前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2)考生查询信息及未网上交费但需进行信息修改的考生→点击[考生登录]进行查询或修改。8月30日17时-8月31日17时,已申请报名号未通过审核或未交费考生可提交审核或交费。
  (3)自8月27日17时起,考生可通过填报统计查看各岗位报考人数,数据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最后一次更新为8月30日17时。
  (4)上传照片要求: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照片格式: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大小不得超过200kb。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形清晰,不得变形。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
  (5)报名注意事项:此次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操作,考生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需准备开通支付宝扫码支付功能的手机用于网上交费(点击支付页面支付宝图标弹出二维码)。网上交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等待页面自动刷新并查看“交费状态”。
  (6)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4、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太行街中段路北)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报考高中、初中、学前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
  2、报考小学全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

  3、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限为12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记载时间、地点为准。
  4、笔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网址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6、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沙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依据招聘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2、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报考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现行教材,满分100分,时间8分钟。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5分钟。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沙河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6年的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意见,由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3、按相关政策规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90元。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人事代理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人事代理教师缴纳标准。
  八、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2020年沙河市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学前劳务派遣教师岗位信息表》
/data/upload/file/2008/20/5f3e7c3012df9.xlsx

2020年8月20日 

考期将近莫心慌,

实操演练让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河北邢台沙河市2020年招聘教师2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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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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