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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利津县2020年下普通话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东营利津县2020年下普通话测试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鲁教语函〔2020〕4号)要求,经省语委办审核,同意我县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县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未取得有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

  3.应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包括: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其中高校学生报考请联系本校测试机构);在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讲解员、话务员、导游和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其他需要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服务用语)的相关人员。

  4.其他自愿参加测试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在线报名

  1.在线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周一)上午9:00-27日(周四)下午6:00 。

  2.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d.cltt.org/baoming),点击“我要报名”,在“城市”中选择“东营市”。

  3.在“测试站点”中选择“东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考生按照就近测试的原则,选择测试地点对应的测试时间,点击“报名”。

  4.选择不同的“测试日期(含批次)”,则对应不同的测试地址(县区)。原则上请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县区选择相应的“测试日期(含批次)”,以便考生到相应的县区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及下一步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市直及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选择东营市晨阳学校为考点,信息确认地点为东营区;河口区考生选择东营市化工学校(原利津县职教中心)为考点,信息确认地点为河口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及胜利油田考生本着就近和户籍相结合原则选择相应县区。

  5. “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未参加工作的考生选择“其他”;“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6. “联系方式”一栏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能够收到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此项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

  7. 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上传照片要求为证件照(建议背景色为白色),JPG格式,照片比例为390×567,不大于200K,并确保照片上传成功。

  8. 点击“确定”,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上方“报名查询”查看个人网上报名情况。

  9. 考生在线报名后于2020年8月27日-29日在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逾期没有完成信息确认、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二)现场确认

  1.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利津县教育局

  现场确认地点  利津县利二路508号东营市化工学校新校区师训办

  联系电话  5621042

  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 8月27日-2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现场确认需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健康码(绿码);

  (3)《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个人填写并签名);

  (4)未按时登录报名平台或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还需持证件照片及报名表(将照片及报名表的电子版存储至U盘携带)。其中,照片电子版要求:背景色为白色、蓝色或红色,JPG格式,照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不大于200K,文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版报名表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业、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三)缴费

  根据《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财字〔2004〕12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文件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每人次25元,其他受测人员每人次50元。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和缴费的,可由他人代替,但代替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的《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

  2.考生报名成功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http://sd.cltt.org/baoming自行打印准考证;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证书领取。测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并及时关注“东营教育信息网”–“语言文字”专栏有关提示或电话咨询各报名点,领取证书。

  4.考生可在考前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普通话模拟测试及学习,提前熟悉测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现场确认点及测试考点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排队,保持距离一米之上间隔,全程佩戴口罩(测试录音环节除外),主动出示身份证、电子健康通行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参加测试期间,请考生自备一次性手套。

  2.考生存在如下情况不得进入现场确认点和测试考点:①拒绝佩戴口罩者;②无健康码;③体温超过37.3℃;④健康码非绿码;⑤所在社区(村居)21天内发生疫情;⑥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⑦14天内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史;⑧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包括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史;⑨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如有上述③至⑧情形之一的考生,请提前电话沟通。

  3.考生应减少跨区域流动,信息确认及测试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分别在信息确认和测试期间提交。

  4.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将视情况随时停止我县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工作。

  东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8337152,8337192

附件1.东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2.报名表.xls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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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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