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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应县2020招聘教师60人公告(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应县2020招聘教师60人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总计60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职业高中教师15名,幼儿教师30名。招聘具体计划见《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1.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2.具有职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的技能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9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学历学位要求:报考教师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5.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技能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技能资格以及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和附件2《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照目录》。

  6.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且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

  7.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大学生消防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也可报考一般性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五、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国家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6日——9月1日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应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入口http://yingxianjy.bmren.cn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2020年9月2日8:00-9月6日18:00

  一般性岗位

  2020年9月2日8:00-9月8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限报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和所学专业)。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消防员)的 “退伍证”、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人员的“技能资格证”均要填写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内(写明证件的名称、发证部门、时间、编号、工种、等级等)。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9月2日8:00——9月9日18:00。
  资格初审由设岗校负责审查本校岗位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要求,照片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规格要求等,并在网上确认。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原则上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报考岗位被取消或核减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上发布通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名额转入相同招聘单位相同专业要求的一般性岗位名额进行招聘。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一般性岗位条件要求的,可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一般性岗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聘用),并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8:00 – 18: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9月3日9:00——9月10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线均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时间、地址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设岗校责成专人严格审查资格复审人选的证件和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应县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和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和《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信息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大学生消防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事实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3.面试

  面试形式为讲课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加试专业技能操作。
  面试时间、地点由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确认后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按本方案明确的优先对象、学历、师范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拟招聘人数,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在应县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在护理专业教学与实训岗位的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办理退编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5年内不允许调动)。

  七、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成立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报名、笔试、面试等具体业务工作。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考试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
  (三)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11号),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要加强对招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确定。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招聘学校。

  政策咨询电话

  应县教育局:13903495958

  应县第一中学校:13994926603 18635998988

  应县职业技术学校:13097683308 13097683777

  技术咨询电话:15235100999

  监督举报电话:1330349191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1.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照目录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5.考生防疫承诺书

  6.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0年8月26日
 

 

山西应县2020招聘教师60人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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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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