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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双江自治县2020年选调教师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双江自治县2020年选调教师38人公告

  根据《双江自治县教育系统2020年坝区学校和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办学实际需求,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到第一完全中学、沙河中学、勐库中学、勐勐小学、民族小学、县职教中心、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编制总数和编制岗位限额内公开选调。

  二是实行试用期制度。通过公开选调被录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被县民族小学录用的教师试用期二年,被其它学校及教育体育局下属单位录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

  二、选调学校、岗位及人数

  (一)第一完全中学。选调专任教师2人,其中:语文1人(专技岗位);生物1人(专技岗位)。工勤1名。

  (二)沙河中学。选调专任教师3人,其中:语文1人(专技岗位);数学1人(管理岗位);英语1人(专技岗位)。

  (三)勐库中学。选调英语专任教师1人(管理岗位)。

  (四)勐勐小学。选调语文专任教师1人(管理岗位)。

  (五)民族小学。选调专任教师29人。为确保各乡(镇)正常教育教学,对报考县民族小学部分教师实行定向选调(即定向选调教师先分乡镇、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教师,所空岗分学科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教师)。其中:语文专任教师14人(勐勐镇定向选调4人,沙河乡定向选调2人,勐库镇定向选调1人,大文乡定向选调1人,忙糯乡定向选调1人,邦丙乡定向选调1人,面向全县选调4人,全部为专技岗位);数学专任教师13人(勐勐镇定向选调3人,沙河乡定向选调2人,面向全县选调8人,全部为专技岗位);科学专任教师1人(管理岗位);道德与法治专任教师1人(专技岗位)。

  (六)县职教中心。财务人员1人(专技岗位)。

  (七)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1 名(专技岗位)。

  三、公开选调范围

  (一)第一完全中学、沙河中学、勐库中学教师选调范围。

  1.面向全市教育系统选调,公开选调对象为市内正式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员。

  2.报考者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招聘的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4年以上(2016年12月以前任教);特岗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7年以上(2013年12月以前任教);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的岗位需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所教学科一致。中学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本县同级同类学校前三名;小学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所在乡(镇)前三名。报考教师教学成绩近三个学期无闯红线记录,教学成绩证明材料由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出具。

  (二)勐勐小学教师选调范围。

  1.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开选调对象为县内正式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员。

  2.报考者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招聘的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4年以上(2016年12月以前任教);特岗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7年以上(2013年12月以前任教);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所教学科一致。中学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本县同级同类学校前三名;小学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没有出现乡(镇)内末位三名现象。报考教师教学成绩近三个学期无闯红线记录。教学成绩证明材料由教育体育局教研室出具。

  (三)民族小学教师选调范围。

  1.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开选调对象为县内正式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员。

  2.报考者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招聘的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3年以上(2017年12月以前任教);特岗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6年以上(2014年12月以前任教);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所教学科一致。中学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本县同级同类学校前三名;小学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没有出现乡(镇)内末位三名现象。报考教师教学成绩近三个学期无闯红线记录。教学成绩证明材料由教育体育局教研室出具。

  (四)县职教中心财务人员、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专技岗位)岗位选调范围。

  1.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开选调对象为县内正式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员。

  2.报考者需具有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专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招聘的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4年以上(2016年12月以前任教);特岗教师须在乡(镇)服务满7年以上(2013年12月以前任教);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名参加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专技岗位)岗位选调人员,需要承诺在近4年内(2020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必须到所扶贫挂钩村驻村开展工作不少于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四、公开选调要求和条件

  (一)要求:凡符合公开选调范围的中小学教师均可自愿报名。

  (二)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履职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师岗位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4.一经选调必须在选调单位服务满五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前三年内在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安全维稳、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一票否决的责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16:00(不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地点:民族小学报告厅(由各学校组织报名,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

  4.报名咨询电话:0883-7627837。

  5.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双江自治县教育系统2020年坝区学校和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请在双江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2)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师德师风现实表现情况(由所任教学校出具)。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报名登记。报名结束,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选调学科(岗位)与报名人数达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1:1开考,进入面试的教师需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2020年8月26日17:00在民族小学和教育体育局公示栏粘贴开考岗位公告。对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选调的任何阶段均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办法

  教师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微型课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微型课成绩高的给予录取

  1.笔试

  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学方法、新课改理念、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初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微型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抽取的课题按抽签顺序在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工作人员复印好授课稿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2020年8月27日,8:30-10:30,地点:民族小学(各学校组织)2020年8月27日17:00前,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2020年8月28日,8:30-18:00,地点:民族小学(各学校组织)

  (四)成绩公布

  2020年8月28日,20:00前,在考点公布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岗位以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布的拟选调人员无异议后,报经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待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将选调结果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选调教师的编制岗位类别、专业技术职务及结构比例设置档次、教学工作等服从选调学校安排。选调单位与选调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工作岗位。

  六、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电话:0883—7627837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附件:双江自治县教育系统2020年坝区学校和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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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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