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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肇东市2020年招聘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肇东市2020年招聘教师7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要求,经肇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为肇东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此次计划引进人才70名,其中:市直初中4名、肇东师范学校1名、职教中心1名、城乡学前教育64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残疾,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熟练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6、市直初中、肇东师范、肇东职教中心岗位要求具有统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城乡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引进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必须一致。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参加本次报考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师范院校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聘用,如被录取可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辅助性工作。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已在岗的特岗教师或今年报考已被录用的;

  (3)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公告在肇东市政府网站、肇东电视台和教育局公众号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考生以填表和填报志愿的方式,按专业对口和教师资格证等级进行填报相应的学校和学科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6张。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1日结束(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

  4、报名地点:市总工会办公楼一楼。

  5、咨询电话:0455-7790202   0455-5973045

  四、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出现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市直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以现行初中、小学教材为主进行出题,现场抽签,讲课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20分钟,面试人员按照所报考学科进行仿真式讲课。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面试方式为才艺展示,内容为舞蹈、美术、唱歌、讲故事、幼儿简笔画等。

  由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报考人员本人需提供报名网站上打印的《肇东市2020年公开引进教师政审表》(需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没有参加考核和体检的或经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肇东电视台和肇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方可上岗工作,经培训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五、引进单位与引进人员合法权益保障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最低服务期未满不得调出肇东市。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落实好编制、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保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无教师资格证的引进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出具同意以上相关规定的书面承诺(经司法公证部门公证)。

  特此公告。

  附表:

肇东市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黑龙江肇东市2020年招聘教师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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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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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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