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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武县2020年补充招聘教师1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临武县2020年补充招聘教师144人公告

  为保证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和城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改善城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和城区中小学教师缺额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中公开补充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工作和县城中小学任教。

  一、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计划

 

中学语文教研员

中学数学教研员

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1

1

  二、城区学校补充计划

湖南临武县2020年补充招聘教师144人公告

  以上补充人员的岗位为:专技十三级。

  三、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条件

  (一)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28日之后出生)。

  3、学历下限为本科。

  4、专业要求:中学语文教研员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中学数学教研员学历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

  5、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具有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参加补充城区高中(含职中)教师具备条件:①相应专业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③在乡镇初中工作满4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其中,报考县一中补充教师为满足补充城区初中、小学教师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教师和城区学校在编已转正定级教师)。

  参加补充城区初中教师具备条件:①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③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在乡镇初中工作满4年或在乡镇小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的;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且有两年及以上村小工作经历的;在乡镇小学工作满5年且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及以上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职教师不受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限制;局任命的学校校长、副校长等同于班主任工作经历)。

  参加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具备条件:①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公费师范生除外);③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且有两年或两年以上村小工作经历;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荣获了市级及以上教学比武(现场教学)一等奖,或荣获了省级(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在乡镇小学工作满5年且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及以上(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专职教师不受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限制;局任命的学校校长、副校长和会计等同于班主任工作经历);在乡镇小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

  参加补充县幼儿园教师条件: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②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③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④在乡镇公办小学幼儿园工作满4年的现任在编幼教岗位教师。

  3、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为全科或无的,不能报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

  4、报考县五完小会计岗位,教师资格证不限任教学科,但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职称,并具有中小学会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现任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城区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不限任教学科,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为科学专业。

  5、县一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只能参加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县二中、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三完小、四完小、五完小、六完小、七完小、八完小、九完小、十完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只能参加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县一中补充教师;乡镇初中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参加城区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

  6、按照岗位设置的规定,实行缺一补一的原则对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所报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本身职称高于所报岗位时,参加补充教师考试者必须自愿高职低聘,否则作弃权处理。

  四、补充方式

  参加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补充城区高中(含职中)教师采取面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补充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取闭卷考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临武县委党校多功能室报告厅(县委党校院内) 联系电话:0735-6325902。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在2020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的附件《临武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暨2020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手写无效)。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含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3张。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补充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补充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科目:报考补充城区初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报考补充县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时,120分钟。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对象。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补充城区高中(含职中)教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教和说课,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采取试教方式的,备课2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其中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先进行试教,试教完后立即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5分钟。

  (3)面试内容。①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面试内容:中学语文教研员岗位为现行教材初中语文九年级下册内容;中学数学教研员岗位为现场教材初中数学九年级下册内容。②高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现行教材(必修二)内容。③职中教师的面试内容:语文科目为《语文(基础模块上册)》;数学科目为《数学(基础模块上册)》;英语科目为《英语1(基础模块湖南版)》;信息技术科目为《图形图像处理-Photoshop CS6 基础与案例应用》;音乐科目为《乐理 视唱 练耳》。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1日(星期二 )上午8:00,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6)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①在面试当天上午7 :30前到达指定的考生候考室。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

  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按规定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

  ③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并主动上交候考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如发现携带,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④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规定活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⑤不得携带除身份证、准考证、抽签条外的其它任何物品或者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向考官报告面试序号,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按零分处理。

  ⑥抽签后,请将抽签条自行保管好,严禁泄露抽签号、交换抽签条,违者按零分处理。进入面试考场后,将抽签条、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交给考场内的监督人员。

  ⑦考生不能在面试题签上写字或做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⑧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按事业单位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四)考核、公示

  1、按考试成绩(成绩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成绩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从高到低,按照所报岗位1:1的比例划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其中,补充县一中教师的入围人员面试后立即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50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9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入围最后一名分数有相同时,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有高三教学经历者优先(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参加工作时间早的优先;参加工作时间相同时,专业技术职称高的优先;职称相同时,任职时间长的优先;任职时间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档案年龄)。

  2、考核考察工作由县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考者的人事档案、证件,考察应考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情况。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最近一学年教学常规资料未达到本科目相关要求的;(2)本人所教班级教学成绩(2020年春季期末成绩)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排名倒数1、2、3名的;(3)本人所教班级教学成绩(2020年春季期末成绩)在本校(同年级四个班及以上)或中心小学所辖学校(同年级四个班以下)同年级同科目排名倒数1、2名的(西瑶小学与武源小学所辖学校相比;接龙小学、大冲小学分别与水东小学所辖学校相比;东山小学与花塘学校所辖小学相比)。

  3、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补充资格,原则上从参加补充的人员中根据所报岗位按自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对象(不得跨岗位递补,县一中补充教师不递补),考核以后公示。城区学校因本次补充教师造成教师缺额的,原则上统筹安排顶岗教师,不再从参加补充教师人员中递补。

  (五)录取

  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考核合格者,经县教育系统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给予办理编制异动手续(其中: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办理编制异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县编办、县教育局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方案的制定、宣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的开展。

  七、工作纪律

  1、参加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凡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档案等资料和无故放弃补充资格者,取消其补充教师资格,2年内(即2020、2021)不得参加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和工作调动,并予以通报问责。

  2、参加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补充工作人员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考试有作弊行为者,其成绩作废,取消其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考试资格。

  3、在县教育局所属二级机构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工作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补充教师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依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35-6330455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临武县教育系统补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湖南临武县2020年补充招聘教师144人公告临武县2020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考试报名表.xlsx

临武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7日

 

湖南临武县2020年补充招聘教师1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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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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