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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理工大学2020年事业编制外人员选聘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理工大学2020年事业编制外人员选聘14人公告

  为选优配齐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事业编制外人员队伍,促进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与合理配置,切实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有序运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成都理工大学事业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成理校人〔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相关文件精神,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概况

  成都理工大学是教育部和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成都理工大学与宜宾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宜宾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大学城,总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建设有高标准、智慧化、生态化的学习及生活设施,是一所理想的育人治学之所。

  学校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延伸办学的原则,优化整合了社会需求契合度高、优势特色突出的信息与计算科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11个专业,依托7个专业学院构建了信息与计算机、新能源与新材料、生态与环境、现代管理四类专业在宜宾校区办学。

  宜宾校区依托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成都理工大学已有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办学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深化产教融合,坚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探索“产教协同”工程化特色培养模式,培养“理论功底深厚、实践技能扎实、创新本领突出”的应用型创新人才,推进高质量特色发展。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0年8月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外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成都理工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选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选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外岗位,选聘名额为14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年薪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四、报名及材料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邮箱

  邮箱:ybxq@cdut.edu.cn

  3.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7日9:00-9月2日18:00

  资格审查反馈时间

  2020年9月4日18:00前

  五、报名程序

  (一)填写个人简历。报考者需下载附件的表格并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简历信息,并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0年8月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所载的选聘范围、条件以及岗位具体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后,填报的个人简历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选聘岗位条件与要求、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实际、开考比例以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及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报考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照片与本人不符、照片无法辨认、上传非证件照片的,或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的,均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报考者邮箱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信息为准)与选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面试比例(1:2)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调减该岗位选聘名额或取消该选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选聘面试资格审查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经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报名资格审查且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9月5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主题为:报考者姓名+岗位编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bxq@cd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1.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有效的各级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扫描件。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的方式和范围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答辩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素养、职业知识技能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内容。

  2.在线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制发《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官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名额,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组织,并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复核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对报考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各类报考材料和身心健康等进行复核,主要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报考者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复核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复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九、公示

  面试、体检与复核合格者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选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选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定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定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报到,订立劳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2020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全国毕业本科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四)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五)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选聘过程中的一切通知事项均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及时查看和回复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复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选聘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班或讲座,不指定参考教材。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4078560(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人事工作部)

  监督电话

  028-84078792(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招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

  2020年八月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x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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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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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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