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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理工大学2020年事业编制外人员选聘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理工大学2020年事业编制外人员选聘14人公告

  为选优配齐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事业编制外人员队伍,促进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与合理配置,切实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有序运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成都理工大学事业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成理校人〔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相关文件精神,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概况

  成都理工大学是教育部和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成都理工大学与宜宾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宜宾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大学城,总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建设有高标准、智慧化、生态化的学习及生活设施,是一所理想的育人治学之所。

  学校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延伸办学的原则,优化整合了社会需求契合度高、优势特色突出的信息与计算科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11个专业,依托7个专业学院构建了信息与计算机、新能源与新材料、生态与环境、现代管理四类专业在宜宾校区办学。

  宜宾校区依托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成都理工大学已有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办学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深化产教融合,坚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探索“产教协同”工程化特色培养模式,培养“理论功底深厚、实践技能扎实、创新本领突出”的应用型创新人才,推进高质量特色发展。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0年8月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外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成都理工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选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选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外岗位,选聘名额为14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年薪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四、报名及材料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2.报名邮箱

  邮箱:ybxq@cdut.edu.cn

  3.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7日9:00-9月2日18:00

  资格审查反馈时间

  2020年9月4日18:00前

  五、报名程序

  (一)填写个人简历。报考者需下载附件的表格并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简历信息,并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0年8月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所载的选聘范围、条件以及岗位具体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后,填报的个人简历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选聘岗位条件与要求、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实际、开考比例以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及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报考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照片与本人不符、照片无法辨认、上传非证件照片的,或未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的,均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报考者邮箱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信息为准)与选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面试比例(1:2)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调减该岗位选聘名额或取消该选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选聘面试资格审查采取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经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报名资格审查且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9月5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主题为:报考者姓名+岗位编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bxq@cd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1.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有效的各级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扫描件。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的方式和范围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答辩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素养、职业知识技能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内容。

  2.在线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制发《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官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名额,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组织,并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复核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对报考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各类报考材料和身心健康等进行复核,主要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报考者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复核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复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九、公示

  面试、体检与复核合格者在成都理工大学和宜宾校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选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选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定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定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报到,订立劳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2020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全国毕业本科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四)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五)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选聘过程中的一切通知事项均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及时查看和回复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复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选聘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班或讲座,不指定参考教材。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4078560(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人事工作部)

  监督电话

  028-84078792(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招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

  2020年八月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选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应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x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

2020年8月25日
 

 

四川成都理工大学2020年事业编制外人员选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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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智汇罗城”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教育系统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我县继续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

根据我县高中学校、初中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高中部11名、初中部2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1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初级中学3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初级中学3名)。择优选拔,及时补充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办法及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成绩均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代替,但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3.《个人承诺书》一式二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5.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双选会,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岗位招聘计划另行在河池人才网适时公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报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在后续场次招聘继续使用。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4.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面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工作联系电话: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8216577;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8215986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个人承诺书.docx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13人公告

为补足配齐各学校教师,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体条件以《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5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5月24日18:00。

报名邮箱:1134687620@qq.com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也可报名)。

报考者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视情况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仅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无学生试教(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公告。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或0772-5512507。

附件1: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4.5.14.xls

附件2:考生报名登记表24.5.14.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版24.5.14.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24.5.14.xlsx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24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我县于2024年4月30日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计划招聘教师98名。目前已在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行了2场招聘会,尚余部分岗位空缺。原定玉林师范学院现场招聘会如期举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8日  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

(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教师22名(详见附件)。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考生请随身携带就业协议书,面试结束后,入围人选与应聘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二)其他事宜按原公告要求不变。

(三)原公告网址: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8371570.shtml

三、咨询电话

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5-3776780

附件: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玉林师范学院场次).xlsx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广西河池学院附中2024年自主招聘实名编制教师6人公告

河池学院附中位于河池学院东校区与西校区之间,坐落在巍峨雄奇的会仙山南麓,蜿蜒秀丽的龙江河北岸。学校创建于1968年12月28日,2003年河池师专升级为河池学院时又更名为河池学院附中,是一所隶属于河池市教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年获得“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学校”。

一、招聘教师岗位科目、人数:

岗位

数学教师

历史教师

体育教师

地理教师

计算机教师

心理教师

计划招聘人数

1

1

1

1

1

1

用编性质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具体参看“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名的相关事项

(一)招聘方式

学校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就业双选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3:00。

(三)招聘地点

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四)报名方式

2024年5月19日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个人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考试合格证明(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现场招聘报名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18174908385    

兰老师13877803282

联系邮箱:25143093@qq.com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公园东路148号

   附件:1.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个人承诺书.docx

河池学院附中

2024年5月14日

江苏南京市栖霞区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取得省特级教师或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qxjszp_2024@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骨干称号、应聘学段及学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证书、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9年1月1日后)的教科研成果(网上报名时不需上传材料,复审时请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目录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4.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1)和(2)需准确命名,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邮箱。

(2)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

(3)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4)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1)、(2)和(3)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

3.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南京市中小学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享受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六、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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