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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巨鹿2020年招聘编内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邢台巨鹿2020年招聘编内教师50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缺编情况和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巨鹿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河北巨鹿中学(12人)、巨鹿县第二中学(16人),巨鹿县实验中学(7人),巨鹿县职教学校(15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体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巨鹿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5.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6.本次招聘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7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31日-9月6日,通过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ulu.gov.cn/)、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巨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 9月11日23: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154.8.149.122:8680

  3.报名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7)准考证打印: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ulu.gov.cn/)、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154.8.149.122:8680)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现在应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 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406室)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154.8.149.122:8680)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在报名网站下载的彩色打印报名表,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现行教材,时间为8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场所大门口张贴,并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进行分类排名。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 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乡村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julu.gov.cn/)和巨鹿县人社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选岗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学校根据岗位设置,组织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选岗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九)聘用

  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列财政开支、纳入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应聘考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醒

  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特别提示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政策咨询电话:0319-4323336(人社局)、4326038(教育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报名网站和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河北邢台巨鹿2020年招聘编内教师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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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实操演练让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河北邢台巨鹿2020年招聘编内教师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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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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