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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姑县2020年招聘临时教师25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美姑县2020年招聘临时教师256人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临时教师25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60名,“一乡一园”幼儿教师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eigu.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美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临时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美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临时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1、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户籍、年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3、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

  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公费师范生未满服务年限的和违约公费师范生未办理完违约手续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0年9月1日至9月2日17:30时。

  网上缴费:2020年9月1日至9月3日12:00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4日至9月6日12:00时(在考生之家自行打印)。

  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下午14:30至16:30分。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美姑县2020年考试招聘临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4.资格初审。9月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9月2日24: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9月2日17:3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阶段,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3日12: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由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进行调整岗位。有关情况于2020年9月4日前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笔试。

  1.笔试科目

  中学彝语文、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彝语文岗位考《专业知识》,其余岗位考《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笔试地点美姑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20年9月9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发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4.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9日前公布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eigu.gov.cn/)。

  5.为保证本次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实际笔试参考人员成绩平均分的70%。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1日(8:30—17:30)

  2.地点:美姑县教体科局人事股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2.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大专及以上)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信息表》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看原件收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体检和尿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分别按各报考岗位名额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条件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全日制优先;若同为全日制学历,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级高者优先;若普通话等级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如再相同由领导小组组织考试确定。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尿毒检)。体检、尿毒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haojue.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七、递补

  以上环节因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放弃选岗出现的空缺,按程序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八、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九、待遇

  聘用的中小学教师按每人每月3500元的标准发放劳务费(含节假日);聘用的幼儿教师,按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劳务费(含节假日)。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8243760(美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科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0834-8243391(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温馨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根据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在考核(笔试、报名)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持续申领本人近期防疫健康码,在考核(笔试、资格审核)当天提前到达考点,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并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候考。

  4.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笔试)如果需要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gu.gov.cn/]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附件:美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临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8日
 

 

四川美姑县2020年招聘临时教师25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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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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