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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黄骅2020年招聘教育工作人员27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沧州黄骅2020年招聘教育工作人员27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0年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4名,其中综合类岗位招聘115名,教育类岗位招聘159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综合类岗位的司法局公证处岗位和教育类岗位的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4日至2002年9月4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4日至2002年9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4日至2002年9月4日期间出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详见附件1)

  7、具有黄骅市辖区户籍或父、母户籍为黄骅市(一方即可)。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0年9月4日之前。

  下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①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②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③2020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

  黄骅市辖区包括黄骅市开发区、十个乡镇(黄骅镇、南排河镇、常郭镇、吕桥镇、旧城镇、羊二庄镇、齐家务乡、官庄乡、羊三木乡、滕庄子乡)、三个街道办(骅西街道办、骅东街道办、骅中街道办)。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四类人员(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①服务地为黄骅市,2017年及以前招聘的服务期满3年且2020年仍在岗且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②服务地为黄骅市,2017年及以前招聘的服务期满3年且2020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③服务地为黄骅市,2018年及以前招聘的服务期满2年且2020年仍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④服务地为黄骅市,2019年及以前招聘的服务期满1年且2020年仍在岗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研究生报考限专业的岗位时,如果考生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可以按照本科专业报考,但按往届毕业生对待,限制户籍。

招聘岗位为大类的专业要求见《黄骅市2020年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一览表 》(附件3)。

  1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教育类小学体育教师B、小学美术教师B、小学音乐教师B岗位时,要求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

  1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12、凡涉及毕业时间、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4日。

  (二)部分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的限“高校毕业生”是指该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黄骅市2020年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的要求,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并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整个招聘程序,请各位考生严格执行。

  (一)报名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报名方式

  采取分岗位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8:30至9月8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7:00
  报名网址: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


  2、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例:“户口所在地”填写为“河北省黄骅市XXX派出所”;“教师资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表要求逐一填写,不可缺项;“工作简历”中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请注明“编外”或“编内”),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备用。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2020年9月15日前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305室)改报一次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9月16日8:30至9月18日17:00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0317—5263282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0317—5314796(咨询岗位028001—031005)。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本公告已尽可能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确有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并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验》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验》5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中学教师以高中及以上知识为主,小学教师以初中及以上知识为主,幼儿教师以学前教育知识为主)和《教育类公共知识》,一张试卷。其中《专业知识》80分,《教育类公共知识》2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登录黄骅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笔试准考证、《考生报名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逾期未提供证件、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职教中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其他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全日制学历高低、后取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  按招聘程序即时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由市人社局协同相关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归入本人档案。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1、报考教育类乡镇中学、乡镇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所报学科类别,将报考同一学科A、B岗位的考生合并,总成绩重新排名,按新的排名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涉及选岗的学校见《黄骅市2020年乡镇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人员不再进行岗位选择。

  2、黄骅市融媒体中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差额事业编制,司法局公证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其他单位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机关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黄骅市融媒体中心和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发布。 

  2、涉及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等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注意登录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3、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黄骅市2020年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黄骅市2020年乡镇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

3、《黄骅市2020年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一览表》 

4、《黄骅市2020年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5、《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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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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