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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辉南县2020年招聘21人公告(6号)(含教师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辉南县2020年招聘21人公告(6号)(含教师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辉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涉及15个事业单位,19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日—2002年9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9月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暂未取得职业资格的2020年毕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告新参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已经完成3号、4号招聘公告报名(通过职位审核并缴费成功视为报名完成)的考生改报本公告职位的需携带原报考职位的报名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由本人到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站前路天河宾馆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进行现场改报。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9时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3时。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th2007/),选择“辉南县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需仔细阅读《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9时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4时。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9月10日下午4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下午4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9时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4时。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收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受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后续发布的笔试通知。
  2.考生在笔试通知中要求的打印时间内需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9月份,即到2020年9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通知。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本公告将与《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同一时间进行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其中教育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卫生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卫生专业知识》(包括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护理专业笔试科目范围为《护理学》(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范围为《通用知识》,详见《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0年9月18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和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等送至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站前路天河宾馆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征兵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审验,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 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其中,教育专业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答辩;卫生专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范围为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等;护理专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才政策
  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同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一)博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辉南县人民政府(http://www.huinanxian.gov.cn/)
  (二)考务网站
  辉南县人民政府(http://www.huinanxian.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0435—8221629(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
  2.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吉林辉南县2020年招聘21人公告(6号)(含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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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行业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于5月18、19对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进行普通话测试
2024年云南旅游行业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于5月18、19对昆明卫生职业学院进行普通话测试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云南省旅游行业普通话测试站
2024-05-18
2024-05-18
700人
2
云南省旅游行业普通话测试站
2024-05-19
2024-05-19
700人

云南省旅游行业普通话测试站

新疆第五师双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4年5月 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本次测试分为两批次进行,预计720人测试,第一批次测试时间为5月26日;第二批次测试时间为6月2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普通话测试站
2024-05-26
2024-05-26
345人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普通话测试站
2024-06-02
2024-06-02
375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普通话测试站

贵州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报名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0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3.报名人数:430
4.测试时间:5月18日—6月1日;
5.测试任务数量:5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4-05-18
2024-06-01
430人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2024年高中、职教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经北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人。其中:北票市高级中学10人,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15人,北票市第三高级中学10人,北票市职教中心5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面向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职教教师:面向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东学院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发布公告、网上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分场次赴招聘院校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高中教师招聘:计划进行一个招聘场次,在沈阳师范大学设立招聘点,网上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到沈阳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招聘。

(二)职教教师招聘:计划进行一个招聘场次,在中国医科大学设立招聘点,网上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到中国医科大学参加现场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满十八周岁。

(四)报考职教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职教教师岗位报名,所学专业不受师范类限制。

(五)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专业对应。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属同一类。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报考职教教师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开始至2024年5月19日下午16:00结束。

2.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具备应聘资格。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制作成一个PDF文件[能够A4纸分页打印,文件名为:招聘岗位(高中或职教+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北票市教育局邮箱lnbpjyzp@163.com

3.报名材料:

(1)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正反面;

(4)《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5)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研究生报名提供本科学段毕业证、学位证。

报名材料均为A4规格,报名时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

4.相关要求:

(1)考生须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

(2)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北票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对考生网传的报名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院校官网、“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高中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职教岗位笔试内容,护理岗位为基础护理专业知识,畜牧岗位为兽医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无面试资格。

3.笔试要求、时间、地点提前3个工作日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4.面试人选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产生岗位空缺的,将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5.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聘用成绩。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包括试讲、答辩两部分。面试教材由招聘方提供。高中岗位面试,数学使用人教B版必修I、信息技术使用广东教育出版社必修I、音乐使用花城出版社必修教材《音乐鉴赏》,其它各学科均使用现行普通高中人教版必修I。职教岗位面试,护理使用基础护理(人卫出版社)、畜牧使用兽医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面试不支持多媒体教学。

面试流程:考生于面试当天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面试现场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经身份确认后进入考场。

1.试讲

(1)抽签: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

(2)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中途不得离开。备课时间30分钟。

(3)试讲:面试考生按照课堂常规要求面对评委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答辩

根据试讲内容评委随机提问,时间5分钟。答辩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分数

面试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试讲分数80%,答辩分数20%。面试成绩=试讲分数×80%+答辩分数×20%。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无签约资格。面试成绩在招聘院校官网、“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六)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如因考生放弃签约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空岗的,可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排序方法:面试成绩并列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试讲成绩仍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者,加试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签约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签约人员名单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7月31日前),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且无其他违约情形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七)体检

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招聘无关。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公示中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北票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本公告解释权归北票市教育局。

报名咨询电话

北票市高级中学:刘老师13470253600

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白老师13898233657

北票市第三高级中学:李老师13358925868

北票市职教中心:栾老师13842115067

附件1: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北票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票市教育局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办学需求,2024年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说明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岗位信息见附件1。

(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主体为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幼儿园,该园隶属于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结束后,所有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关系将由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接收。)

二、招聘对象

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人员需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应届毕业生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4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要求;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条件相符。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2024年5月23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

具备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mrTZVJL.aspx#)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需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报考资格。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相关附件: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及社保权益记录单(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3.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6.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8.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留学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相关附件:

1.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如有国内高等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4.外语成绩单;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7.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8.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附件查询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若有疑问,请报考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89595265—(转801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三)资格审核

投递简历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邮件通知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按照邮件通知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成绩的人员按照1:3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0%、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十一学校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        北京第一实验中学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1.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第一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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