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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延安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16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延市办发〔201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通知》(延人社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进行第二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引进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共招聘引进216人,其中县(市、区)招聘139人、市直招聘77人。工勤岗位不在招聘范围。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5.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7.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范围、户籍、工龄、年龄、任职时间、毕业时间、各类证书及其他职(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考核、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个环节出现空缺情况,均不予递补。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9月18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08:00至9月27日18:00。

  应聘人员要对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报名,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事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5日08:00至2020年9月28日18: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可采取考试或考察考核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要提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试安排

  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方式进行。对招聘引进岗位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也可通过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程序进行。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类招聘工作现场笔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延联防联控办〔2020〕65号)规定执行。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或考察考核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资格复审与公示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招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人员招聘结果和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招聘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规定,试用期为1年,签订5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一般不得申请解聘、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招聘时奖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才待遇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市办发〔2017〕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招聘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延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延市办发〔2007〕26号)规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实行“人在岗留,人走岗收”。

  3.被聘用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六、重要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党建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0911—709083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1—7090652

  技术服务电话:0911—7092304

  附件:
  1.2020年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2.2020年延安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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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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