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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青龙县2020年招聘中学教师5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秦皇岛青龙县2020年招聘中学教师53人公告

  为实现高中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适应新高考,逐步解决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我县目前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85名,现已招聘31名。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再次面向社会招聘文化课剩余岗位53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本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县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执行。计算机学科岗位要求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3.教师资格证要求:持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和我省特岗教师招聘条件,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考,再考取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岗位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报考除语文外其他学科岗位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5.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岗位53人。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计算机 合计
数量 9 8 4 6 2 1 10 5 5 3 53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9月9日-9月12日)
  通过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9月13日-9月15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3日至9月15日17: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3357883503。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青龙满族自治县2020年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近七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承诺书和3张小二寸免冠证件照(注明学科、姓名)。审核通过考生请加入“青龙高中编外教师招聘群457997958     615895468”,便于信息沟通。
  (三)资格复审(9月14日-9月16日)
  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9月16日下午14:30-17:3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9月17日、9月19日)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9月17日9:00—11:00,地点:青龙第一中学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命制一套试卷。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
  参加面试人数依据不同岗位按照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比例划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划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划定范围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指标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9月17日下午16:00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9月19日上午7:30开始,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范围:我县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教材由招聘小组提供。
  应试人员试讲成绩采取外聘评委打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均当场公布,试讲合格分数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3.成绩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名次及各岗位名额确定考核人选。若某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考生优先;②师范类考生优先;③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④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答辩取其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 9月20日上午8:30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五)考核(9月20日)
  考核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9 月21日)
  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空腹)。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9月21日-9月23日)
  拟聘人选在青龙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获得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或届时未获得高中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不予续聘。
  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聘用教师人事档案暂进入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七、其他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试人员参加报名时,保持间距1米,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个人承诺书,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笔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要测量体温,体温≥37.3℃的考生,经医务人员研判,同意考试者,在隔离考场考试。
  3.某个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时,剩余岗位指标可根据报名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
  4.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青龙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实时信息。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2020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招聘考生承诺书

青龙教育和体育局: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为:                              ,报考 2020年青龙满族自治县中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 本人承诺已仔细阅读《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编外教师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自觉遵守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承诺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聘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同意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同意解除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个人健康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一二类防控地区)。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观察后已解除医学观察。在相应的内容上划“√”)。
  6.本人14天内未出境外且未与境外返回亲属共同生活。
  7.本人填报的“河北健康码”数据真实。
  8.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的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0 年  月  日
 
附件2:

青 龙 满 族 自 治 县
2020年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处
学历
层次
  毕业
学校
  专业  
毕业
时间
  是否
师范
  最高
学历(全日制)
 
毕业
学校
  专业   毕业
时间
 
教师
资格证学段
  教师资格证学科   普通话等级  
应聘
岗位
  联系
方式
1.
2.
 
生源
户籍
  家庭住址  
学习
工作
简历
需从
高中
写起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年   月至      年   月在                                  
 
资格
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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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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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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