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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高新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南宁高新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发〔201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所属各中小学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度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高新区于1988年成立,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现有规划面积182.15平方公里,分为心圩、安宁、相思湖、综保区、武鸣产业园等五个片区进行管理。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南宁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低碳工业试点园区”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新区所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招聘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专业需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即1969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符合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1.招聘公告发布地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广西人才网。

  2.拟聘人员公示地址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8楼803办公室。如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8楼803办公室高新区教育局)。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南宁高新区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职文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邮寄报名者可先提供 复印件,在正式考察前核查原件)。在正式考察前还应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如在正式考察前不能提供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后序人员)。

  所有应聘人员需将《南宁高新区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739233635@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教育局按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电话通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9月22日(如18-50周岁,为1969年9月23日至2002年9月22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22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本次面试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并通知已报名人员。

  2.面试形式:试讲。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应聘环节人选。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4.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高新区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通过审核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面试。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邕返邕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面试,境外来邕返邕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并获得相关证明文件才能参加本次面试。

  以上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应为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方予以认可。

  (五)考察    

  依据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南宁高新区成立的考察工作小组(每组2人及以上)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面了解。同时查询被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出具书面考察材料。如在考察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档案查询中有影响招聘的情况,或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检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相当资质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向高新区党工委提交拟聘人员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南宁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最终确定的聘用人选,按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最终聘用的人员按南宁高新区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引进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其他事宜

  1.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戴老师,0771-5816946,0771-5816875。

  2.招聘监督电话

  0771-5816946、0771-5816998。

  3.相关网站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nanning.gov.cn/

  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gxq.nanning.gov.cn/

  广西人才网

  https://www.gxrc.com/

  邮寄材料邮政编码:530007

  附件:
  1.广西南宁高新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南宁高新区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广西南宁高新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南宁高新区2020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广西南宁高新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个人承诺书.docx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1日
 

 

广西南宁高新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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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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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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