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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关于2020年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关于2020年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身雁江经济社会建设,推动雁江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2〕105号)、区委四届73次《会议纪要》精神和雁江教育实际,我区2020年下半年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 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考核招聘对象、条件

  (一)对象

  1.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学历为非教育类专业,则本科学历须是普通高校教育类专业;

  2.“985、211工程”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须取得学士学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30周岁及以下。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9日);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符合 “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人员除外);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毕业证书的专业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层次一个学科。考生除填写本表纸质版外,还须于2020年10 月8日24:00时前通过下方网络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提交电子信息。网络链接:https://sedogq9soo.jiandaoyun.com/f/5f4f14d7bfc2a000068a2363

  二维码:

  image001.png

  此次网上填报《报名表》用于统计报名人数、资格初审、了解学科报名情况,便于开展考核招聘前的相关工作,请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真实准确填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交,每位考生只能提交1次)。没有按照上述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填报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及时加入“2020年雁江考核招聘教师”QQ群(QQ群号:745124445)便于及时接收关于考核招聘的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直接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生于2020年10月11日早上8:00到资阳市雁江区航向学校(宝台大道1188号)参加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相关材料:

  1.《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毕业时间及能取得毕业证时间的证明(盖鲜章),且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若因疫情有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否则不得进入直接考核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4.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年择业期内;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不再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如有新的相关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5.个人自荐材料1份。

  《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和个人自荐材料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考核方式

  采取讲课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航向学校(宝台大道1188号)

  (三)考核时间:2020年10月11日

  (四)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不能形成竞争(即参加考核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五、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报考同层次同学科的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讲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并按同层次同学科的考核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选校。选校后,各单位与拟签订协议的应届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拟签订协议的非应届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

  与考核招聘单位签订了《协议书》的考生参加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书》的非2021年应届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秋季开学到学校上班,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春季开学到学校上班。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入编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考核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应聘人员作为资阳市雁江区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考核工作全程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三)对违反直接考核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028-2621702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028-26920618

  附件:
  1.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3.资阳市雁江区情况简介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选聘研究生、公费师范生需求表.zip    
  附件2: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zip
  附件3:雁江区情况简介.zip

 

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关于2020年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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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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