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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我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教育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方面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我县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引进教育方面高层次人才16名,其中,邻水中学5名、邻水县第二中学5名、邻水县职业中学6名。具体要求详见《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公务员和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3.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学位证书和《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所要求的教师资格。(2021年7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5.年龄限制:硕士在3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

  6.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7.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报考。

  上述所涉年龄及取得相应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四、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锦云大厦七楼人事股704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同时在开展面试考核的高校现场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电子文档),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1寸免冠近照2张,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

  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近照扫描在表上),以及个人详细简历(自荐材料),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应邮箱地址,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相关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学校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在“邻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cls.gov.cn/)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即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为:

  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西南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

  2020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西华师范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朝阳楼。

  2020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四川师范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就业厅一、二。

  (四)人选确定

  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对于同一职位,须将各面试点的初步人选进行比选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凡面试考核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若某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无合适人员的情况,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及学校协商一致,报经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将该岗位未使用的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并择优引进人选。

  (五)体检考察

  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由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引进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12万元、硕士6万元。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需全部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

  4.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10000元/年,硕士5000元/年。

  5.引进人才享有配偶优先安置及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政策。

  六、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lsxjktjrsg@126.com

  电话:0826-3220706(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26-3229896(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6-3222151(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其它未尽事宜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四川省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四川省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四川省邻水县2021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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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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