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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半年招聘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半年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于2004年1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5月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各类设施齐全,办公环境良好,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建院以来,学院依托轨道交通行业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已形成覆盖铁路“车、机、工、电、辆”岗位群的铁道运输、铁道工程、铁道机车车辆、铁道电信和铁道建筑5个专业群,形成了以铁路专业为核心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开设轨道运输、轨道通信、土木工程类专业,培养轨道公路运输建设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10人(专技岗),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与专业技术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7日至2002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数量、简介、条件等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不能如期毕业、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9.按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 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2020年10月9日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www.tjtdxy.cn)进行岗位查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考生报名登录网址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6:00,报名时间为5天。
   (二)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6:00。
   (三)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四)2020年10月24日学院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院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020年10月25日9:00至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五)2020年11月4日9:00开始,考生可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或8日。
   《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0年11月24日在学院张榜公布笔试成绩或到学院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2020年11月28日14:00至17:00,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专技岗2的考生须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政治面貌的材料;报考专技3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退役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通知书(专技岗1、专技岗2、专技岗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1.专业考试
    2020年12月3日下午16:30~17:00,报考专技岗1、专技岗2、专技岗3的考生到学院人事处领取试讲资料;
    2020年12月6日专业考试,采取试讲及答辩的形式进行,统一规定讲授内容,统一制定评分标准,试讲及答辩时间为20分钟(含信息化教学能力展示)。
    考试地点:六号教学楼
    考试时间:8:00至12:00
    考生不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视为放弃。
    2.结构化面谈
    2020年12月8日9:00至12月11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由专业考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谈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均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5:5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020年12月23日,报考人员可到学院或登录学院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     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www.tjtdxy.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以上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它事宜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www.tjtdxy.cn)发布补充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26186931
    监督电话: 26186927                    

2020年10月9日

附件: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半年招聘计划表.xls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半年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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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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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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