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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邛崃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邛崃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为加强邛崃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0“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 报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递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0月24日,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各项内容,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29208727@qq.com,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
  (2)现场报名:考生前往西南大学专场(2020年10月24日)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2. 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疫情防控安排,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由相关单位当面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笔试,但其笔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按要求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考试地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说课)和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考生需按要求持《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开考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现场评出,采取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方式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与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书环节人员名单在考试地点、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名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聘用依据。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邛崃市人社局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符合邛崃市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相关规定的额外发放人才津贴;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十、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邛崃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28-88791289、028-88767177。
  附件1: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岗位条件表四川邛崃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附件1
  附件2:邛崃市2020“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报名表四川邛崃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附件2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

四川邛崃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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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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